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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无序为有序——广东省加强外来劳动力管理的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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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2-03
第6版(经济专页)
专栏:

  变无序为有序
——广东省加强外来劳动力管理的调查
李文学王德春
1989年以来,广东省针对外省劳动力流入引发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
领导重视齐抓共管
为组织和引导好劳动力的跨区域流动,广东省各级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解决劳动力输入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今年初,省政府成立了外来人口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省政府领导挂帅,公安、劳动、民政、计生、卫生、工商等部门领导参加,并下设了办公室。
近几年,广东省人大、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注意用法规和政策规范劳动力流动的市场行为,先后颁发了《关于整顿劳务市场秩序,加强劳动力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法规和地方性文件。与此同时,深圳、珠海等劳动力输入量大的城市,依据省里的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也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宏观调控有序流动
一是对使用外省劳动力实行总量和结构控制。每年根据各市具体情况,由省下达招用劳动力计划,各市在计划内组织招用。因上新企业和扩大生产规模原招工计划指标不够用的,可以申请追加。
二是实行外来人员就业证制度。外省劳动力到广东,凭户口所在地县以上劳动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到输入地劳动部门办理就业证。
三是加强劳动监察。经济特区和珠江三角洲各市、县,都成立了劳动监察大队,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协作,每年对企业的劳动管理进行大检查,查处违反规定招工和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是做好“三无”(无暂住证、无职业、无固定住所)人员的劝返和遣送工作。深圳和珠海等市以公安干警为主,组织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不定期地清理“三无”人员。珠海市投资200多万元,在全国城市中率先实行了暂住人口计算机管理。
省际协作合理配置
从1991年开始,广东省同入粤劳动力较多的四川、湖南、广西三省(区)建立了劳务协作关系,以后又将协作规范扩大到贵州、江西、安徽、湖北、河南五省。
——成立省际劳务协作协调中心,由各协作省(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负责同志组成理事会,每年开一次例会,协商解决劳务协作中的问题。
——各协作省(区)在粤设立劳务办事机构,与当地劳动部门和用工单位密切配合,组织劳动力的有序流动,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
——沟通劳动力供求信息。广东省劳务市场服务中心,分别与协作省(区)的140多个地、市、县劳动部门建立了信息交流制度,用工量大的珠江三角洲各市、县举办劳务集市,都邀请协作省(区)劳动部门的同志参加,在集市设点,直接与广东用人单位洽谈劳务。
建立机构拓宽领域
深圳市宝安区有常住人口23万人,而从外地流入的务工经商者就达91万,是本地常住人口的近四倍。在珠江三角洲的大多数乡镇,一个乡镇所管理的劳动力比过去一个县劳动局管的还要多出许多。目前,全省95%以上的乡镇建立了劳动管理和就业服务机构,承担着乡镇区域内各类企业的劳动力招收、安全生产管理、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劳动监察等职能,并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为外来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技术培训等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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