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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卫生事业迅速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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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1-19
第3版()
专栏:

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卫生事业迅速发展
四年来,迅速发展着的民族卫生医疗工作,正在改变少数民族地区的面貌,使各民族人民逐渐从疾病和死亡的威胁中解放出来。
我国各少数民族人民,大都居住在边疆地区,过去在反动统治者的压迫下,生活穷苦,疾病长期流行,人口逐年减少。解放以后,各地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民族卫生工作,并针对危害少数民族人民健康的性病、疟疾、妇幼疾病等主要疾病,积极进行防治。在蒙、藏等族人民聚居的牧区,性病的传播和危害最为严重,如内蒙古新巴尔虎左翼旗,从一九三三年到一九五零年的十七年间,蒙族人民因患性病使人口减少了百分之二十七点五。内蒙古自治区在草原上实行重点“驱梅”,经过近三年时间,已完成了三个盟十三个旗的人口普查工作,共检查了十万多人,治疗了四万四千多个病患者。这些地区的人口已开始上升,正蓝旗去年人口已比一九四九年增加了百分之十九。在西南、中南很多少数民族地区,疟疾流行严重,每当疟疾发病最多的季节,人们不仅失去劳动力,并且有的丧失了生命。现在,在疟疾流行最厉害的云南的芒市、耿马、思茅、贵州的册亨、罗甸,广西的隆林、邕宁,湖南的吉首和广东的海南岛等地,都已建立了专业性的防疟站或防疟所,配合当地医疗机构进行防治,使疟疾停止蔓延,人们恢复了健康;过去少数民族人民在农忙时上山“躲”疟疾的习气也改变了。各少数民族地区,过去因缺乏妇幼卫生知识,天花等传染病流行,幼儿的死亡率很大;妇女因得不到安全接生而患病的也很多,如绥远省伊克昭、乌兰察布两盟,有三分之一的妇女因病不能生育。各地培养接生人员、改造旧产婆,推行新法接生,并宣传妇幼卫生常识后,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已显著降低,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白沙县一九五二年一月到三月间,经新接生员接生的一百三十五个婴儿,只有一个死亡。各族人民都赞扬新法接生为“救命法”。
人民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推行卫生工作,曾经历了艰苦的过程。解放初期,随中央民族访问团组织的卫生组,曾深入全国各少数民族地区宣传慰问,免费治疗病人五万多人次,并赠送各种医药器械,增进了各族人民对祖国的热爱。各级人民政府又根据地区分散、交通不便的特点,先后组织了四十八个民族卫生工作队,分布在西北、西南、中南和内蒙古的各民族地区工作。医务人员巡回在辽阔的草原和重叠的高山上,克服各种困难,为各少数民族治病,受到各族人民的爱戴。中央民族卫生工作大队在西康省藏族自治区的两年中,不避风雪,走遍自治区所属十九个县及色达草原,共医疗了二十二万二千多人次,并向广大藏族人民进行卫生教育,被藏族人民亲切地称为“毛主席派来的门巴(医生)”。
为了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固定的医疗机构,以便经常地为各族人民治病,人民政府已在各地建立了三十多所医院;少数民族聚居的三百五十多个县内,都已建立了卫生院。过去从来没有医疗设备的边远地区,现在也有了医院,如在康藏高原上的昌都、拉萨已分别各建立了一所人民医院。拉萨人民医院的门诊部,每天拥挤着人群,一年内门诊部诊治的病人有九万多人。中央卫生部并先后派去医务干部,携带了大批医药器械,帮助西藏地区进行卫生建设,使西藏人民深切感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人民政府并拨发大批卫生事业费,帮助民族地区开展卫生医疗工作。如在中南民族地区,政府在一九五二年拨发了一百六十多亿元专款,去年又拨发了二百三十多亿元,对民族卫生事业的发展起了很多作用。四年来各地已培养了两千多名卫生干部,少数民族人民都以有了本民族的卫生干部而高兴,并使民族卫生工作进一步展开。
在全国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中,少数民族人民受到了爱国卫生教育,进一步养成卫生习惯,改善环境卫生,防止了疾病蔓延。广西省大苗山苗族自治区的雨玉村、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区的太兴村,在爱国卫生运动中,已成为全国知名的模范村。现在,全国民族地区,由于减低了疫病的威胁,人民的健康有了保障,各地开始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新气象。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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