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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把战俘交还原拘留各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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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1-20
第1版()
专栏:社论

反对把战俘交还原拘留各方
在目前美方一手造成的战俘问题上的严重局面下,朝中两国人民和所有关心朝鲜和平的人们,都要求对处理战俘问题负有责任的中立国遣返委员会负起责任来,坚决履行其尚未完成的合法职务。但是,现在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主席蒂迈雅将军却致函停战双方司令部,决定将未行使被遣返权利的战俘交还他们的原拘留各方,放弃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保障战俘行使其被遣返权利的职责。这一决定显然使战俘问题更加严重化,因而,它是违反全世界正义人类对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迫切希望的。
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金日成元帅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彭德怀将军函复蒂迈雅将军,严正指出:“我们认为,你所提出的自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日九时开始把未行使遣返权利的战俘交还他们的原拘留各方的建议,是违反‘停战协定’和‘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的规定的。我们要求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主席收回这个建议,切实负起‘职权范围’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按照委员会本身所作的正确解释,决定继续看管战俘,恢复解释工作,补足九十天的解释期限,并等待政治会议在召开后三十天内对战俘问题加以处理。”“我们认为,任何战俘有充分权利拒绝被强迫交还给原拘留一方,并要求继续听取解释。任何人都不能剥夺他们的这种正当权利,尤其是不能用武力来剥夺他们的这种正当权利。”金日成元帅和彭德怀将军的这个立场和主张,是正当的、必要的;也是完全符合于朝中方面一贯维护停战协定之实施并进一步谋求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坚定政策的。
朝中方面所以反对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主席蒂迈雅将军把战俘交还原拘留方的决定,是因为这一决定显然将剥夺未予直接遣返的战俘行使其被遣返权利的公正机会,反而便利美方实现其破坏“职权范围”和强迫扣留我方被俘人员的罪恶阴谋。蒂迈雅将军在其致双方司令部的信中,虽然声明他要把战俘交还原拘留方看管,“并不是要对他们的身份作任何改变,或者对战俘的最后处理”,“任何有关方面的任何片面行动将不符合于‘职权范围’”;但是,美方正在公然与李蒋匪帮互相勾结,加紧准备以武力劫夺战俘的非法活动,是有目共睹的事实。而且美方赫尔也已正式通知蒂迈雅将军,他认为这个决定就是“释放”战俘。他并且声言他在接到这些战俘之后,就要在一月二十三日使他们“获释为平民”。在这样的情形之下,蒂迈雅将军竟仍然把他的不合理的主张付之实施。试问这除了落入美方圈套之外,还有什么好结果呢?
人人都清楚地知道,由于美方一贯地执行强迫扣留战俘的非人道的罪恶政策,战俘问题曾长期阻碍了停战谈判的达成,最后在朝中方面所作的举世赞誉的努力和国际公正舆论的重大压力下,停战协定关于处理战俘遣返问题的协议才告达成,举世渴望的朝鲜停战才告实现。根据“停战协定”和“职权范围”的规定,未予直接遣返的战俘从原拘留方军事控制与收容下释放出来,交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和印度看管部队看管和处理。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和印度看管部队应不受原拘留方的任何干涉和影响,并保证战俘也不受任何武力或武力威胁,同时安排战俘听取九十天的解释,使战俘得行使其遣返权利,然后继续看管尚未行使遣返权利的战俘以待政治会议的处理,最后在战俘被解除战俘身份成为平民后,委员会也仍应对选择前往中立国者予以协助。由此可见,中立国遣返委员会这一工作的完成是停战协定全部实施的前提之一,其目的是要保障战俘的基本权利,使战俘不受任何强迫扣留。但是,现在,在美方的阻挠和破坏下,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并没有完成这些合法职务,而作为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主席和执行人的蒂迈雅将军却决定将战俘交还原拘留各方,那就是恢复到停战前的原状,剥夺绝大多数战俘行使其被遣返权利的机会。这当然是朝中人民和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所不能满意的。
诚然,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在执行“职权范围”工作中曾经遭遇了很大的困难,也曾作了很大的努力。蒂迈雅将军在来信中,提到了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临时报告,这个报告肯定了美方执行特务恐怖政策来破坏“职权范围”之实施的严重责任;并再度肯定了“职权范围”迄今未能全部实施和绝大多数我方被俘人员“未能使用‘职权范围’所规定的那些办法”来行使其被遣返权利的事实。同时,蒂迈雅将军又正确地解释了“职权范围”,认为“用宣布成为平民身份、或者用任何其他方式的处理来改变战俘的身份,都需要在此之前实施解释工作和政治会议的步骤”,而由于这些“应予完成的程序尚未完成”,所以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无权释放在其看管下的战俘”,也“无权‘宣布解除他们的战俘身份使之成为平民’;”并且“任何有关方面的任何片面行动将不符合于‘职权范围’”。蒂迈雅将军在其十八日复美方赫尔将军信中,也指出赫尔要“释放”战俘是违反停战协定。这些论点和解释都是正确的,是符合“职权范围”的规定和它的基本目标的。因此依照“职权范围”第十八和第二十四款的规定,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完全有权对“职权范围”作出正确解释,并不受任何干涉和影响地据以采取行动,而根本不必要由停战双方作出所谓协议。并且,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既然认为“职权范围”迄未全部实施,对战俘的最后处理应先“实施解释工作和政治会议的步骤”,那么,它就应即进行安排,使战俘听取九十天的解释,然后继续看管战俘,等待政治会议的处理;只有这些前提规定实现了,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对战俘的看管才能终止。这也就是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委员对蒂迈雅将军的决定的声明中所指出的,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为了根据这些正确解释,继续履行其合法职务,就应相应延长对战俘的看管期限,只有这样,才真正符合“职权范围”的字句和精神。如果不是这样,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将无以向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进行满意的交代。
在朝中方面,我们是一贯忠诚履行其协助中立国遣返委员会顺利进行工作的义务的。现在,金日成元帅和彭德怀将军在答复蒂迈雅将军的信中,又表示在今后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继续看管战俘期间,我们将继续履行这种义务,包括后勤支援在内。与此相反,联合国军总司令赫尔在这几次答复蒂迈雅将军的信中,却居然厚颜无耻地矢口抵赖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临时报告中所已肯定的美方破坏“职权范围”及无理阻挠政治会议迅速召开的罪行,横蛮拒绝接受蒂迈雅将军对“职权范围”所作的正确解释,并命令美军第八军积极准备强迫扣留我方被俘人员。在美方进行上述种种非法活动中,有些国家,特别是英国政府对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继续履行职务也起了不小的破坏作用。英国政府无论在继续解释、恢复双方会谈和对战俘最后处理等等问题上都步步追随和支持了美方的罪恶政策,甚至公然赞同美方劫夺我方被俘人员。英国政府的这种敌视朝中两国人民的态度,不仅不能缓和国际紧张局势,而且也是违反了英国人民自己的利益的。
中朝两国人民坚决反对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主席将战俘交还原拘留各方的决定。我们认为,朝中被俘人员无论根据“职权范围”或是日内瓦公约,在任何地方,都应享有行使其被遣返权利的公正机会。对战俘采取任何的片面行动,都是绝对不能容许的,任何方面对于他们所采取的片面行动都必须负起严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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