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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丙乾在环境与资源保护座谈会上说以法律手段保护环境和资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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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08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王丙乾在环境与资源保护座谈会上说
以法律手段保护环境和资源
本报厦门12月7日电记者白剑峰报道: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今天在此间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丙乾在会上指出,必须大力加强环境法制建设,以法律的手段保护环境和资源。
王丙乾说,党中央在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中明确提出了环境保护的奋斗目标。这一奋斗目标体现了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昭示了跨世纪环境保护事业的光明前景;是今后15年环保工作的行动指南。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立集约化的生产体系,给环境和资源保护带来了广阔的前景。
王丙乾说,环境和资源保护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建立在健全的法制基础上。当前各级人大、政府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环境和资源保护立法的步伐。我国环境和资源保护立法已有一定基础,但与实际需要相比,还存在着明显滞后现象,在一些领域还存在着空白,在噪声、放射性、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等方面还没有相应的法律,在资源保护方面的空白就更多了。另外,有些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某些条款已不适应新体制的需要,应该根据新的形势要求进行修改。二是强化环境与资源保护执法的力度。目前,我国在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相当普遍。今后在加强执法监督方面,要考虑建立一些有效的制度,如复查复核制度、奖惩制度、部门执法责任制度、定期汇报制度等。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执法监督。健全的监督机制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实施的重要保障。要注意搞好人大法律监督、政府内部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王丙乾强调,要强化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的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执法监督,彻底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加大环保投入,切实保证环境和资源保护各项政策的落实。
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曲格平也在会上发言。他提出明年要进一步使环保法律成龙配套,启动资源立法,加强执法监督,并就耕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和矿产资源作了专门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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