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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初步建立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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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2-07
第1版(要闻)
专栏:

  西北改革社会保障制度
初步建立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等
新华社银川2月6日电(记者田舒斌、陈国军)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经过近十年努力,西北地区以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为主进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目前已初步形成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职工生活福利在内的社会保险体系。
社会养老保险是西北地区进行得最早、也是目前收效最大的社会保障改革内容。从1992年至今,陕、宁、青、甘四省区陆续实现养老保险从县市级统筹向省级统筹过渡。据不完全统计,西北地区目前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已达436万多人,占应参加人数的95%以上,其中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占八成多,大部分企业的合同工、退休职工以及集体企业职工都参加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目前也初具规模。1994年,陕、宁、青、甘、新五省区收缴养老保险基金近15亿元。此项基金已发挥了较大效益,约有七成用于支付离退休费。仅陕西省每年就向40多万名退休职工发放社会养老金,年支出达7.7亿元,基本上保证了退休人员的生活,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
失业保险制度开始在西北五省区全面建立。从1986年开始,西北地区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机关团体全面推行职工失业保险制度,迄今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有470多万人,占应参加人数九成以上。特别是对破产企业职工、濒临破产企业决定整顿期间被精简的职工以及被企业终止、解除合同的职工等几种人员,实行社会失业保险。这些人员可领到相当于本人原工资50%—70%的生活救济费。1993年接受此项救济的失业人数有7.2万人,基本上保证了他们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也已开始在一定范围铺开。从1993年开始,陕西省在黄龙、韩城等十多个县积极推行职工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工作;宁夏银川市开展工伤保险基金社会统筹工作。目前全市有704个企业的11万多人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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