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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教育发展的新阶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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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0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党校教育发展的新阶段
本报评论员
今天刊登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干部教育工作的法规,是新时期办好党校的纲领性文件。《条例》的发表,标志着我们党的党校教育工作进入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的新阶段。
党校是在各级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和理论人才的学校,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一个重要部门。我们党的几代领导人都十分关心和重视党校工作。毛泽东同志早在40年代就为党校确立了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方针。80年代,邓小平同志指出新时期领导干部要针对新的实际,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提高解决新问题的本领。进入90年代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人非常重视和关心党校建设和干部培养工作。江泽民同志多次在党校工作会议上发表关于在新形势下办好党校的重要讲话,深刻论述了加强党校工作和干部学习理论的重要性、必要性,明确回答了党校建设中一些亟待解决的根本性问题。他说:“不重视党校工作,认为党校可办可不办,进党校学习可去可不去的思想,都是要不得的,不正确的。”《条例》体现了几代领导人关于党校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党校一定要办好,而且越办越好”的重要保证。
《条例》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立足现在,面向未来,进一步明确了党校的基本任务,要求各级党委“把党校办成轮训和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党的理论队伍,学习、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阵地,成为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特别强调了对跨世纪年轻干部的培养。《条例》结合党校实际,确定了党校的教育方针和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基础的办学指导思想,对充分发挥中央党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的作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党校教学体系、科研体系提出了规范化要求。《条例》明确规定了各级党委对党校的领导职责、党校的领导体制和上级党校对下级党校的业务指导关系,对党校自身建设提出了严格要求。落实好《条例》提出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党校建设一定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党校教育一定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了今后15年的奋斗目标。实现跨世纪的宏伟任务,必须培养造就成千上万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和德才兼备的干部。邓小平同志早在1954年就深刻指出:“办好学校,培养干部,才是最基本的建设”。各级党委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条例》,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发挥好党校的作用。各级党校要以《条例》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运行机制,使党校建设真正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要努力从总体上探索如何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党校教育体系,以便更好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我们相信,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们的党校教育事业将以崭新的风貌跨入21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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