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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谴责新种族主义强调不许任何国家对别国内政指手画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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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2-08
第6版(国际)
专栏:

  我代表谴责新种族主义
强调不许任何国家对别国内政指手画脚
据新华社日内瓦2月6日电中国代表6日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会议上发言时谴责各种新形式的种族主义。
参加日内瓦第51届人权委员会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副代表庞森在会议讨论种族主义问题时发言说,新形式的种族主义的表现形式之一是种族优越的衍生,即唯我独尊,强迫别人与自己保持一致,推行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一些国家在大谈多元化的时候,却不时摆出自我优越的态度,政治上强迫别国采用自己的模式,经济上要求别国效仿自己的发展道路,人权问题上迫使别国遵守自己的标准,凡与自己不同的制度、方法模式,便斥之为专制、独裁、集权、不民主、侵犯人权、不符合国际公认的标准等,罪名不胜枚举。这种种族主义的表现打着人权的旗号,欺世盗名,因而比老殖民主义的种族主义理论更具有欺骗性。由于有了这层保护色彩,使得令人憎恶的种族主义摇身一变,成了正义的化身,霸权主义者们一下子成了救世主,外来干涉者们成了人权卫士,而受害的国家和人民却成了侵犯人权者。
庞森还指出,新形式的种族主义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在人权委员会会议上,被点名批评的国家几乎无一例外都是发展中国家,而指责别人的也几乎无一例外,都是某一集团的国家。是不是发展中国家的人权状况真的糟到非得年复一年予以谴责、指控、搞决议,而上述那个集团国家的人权状况则天衣无缝,瑕璧无疵呢?显然不是。远的殖民主义屠杀、掠夺、奴役和剥削且不去说,近年来某个国家对黑人的歧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此外,在欧洲许多国家里近年来不断上升的排外主义浪潮莫非算不上侵犯人权?为什么那些坚定的人权卫士们不起草一个关于自己上述问题的决议,以向人权委员会哪怕是宣示一下他们的公正、客观和非选择性呢?问题很简单,他们是法官,自己任命的法官,坐在这里为的就是审判别人的,因为他们自认为比别人优越。
庞森在发言最后强调,目前国际社会面临的反对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的任务仍很繁重。中国认为,要消除新形式的种族主义,就必须确保所有国家无论大小、贫富、强弱,切实平等,不允许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处在比别人优越的位置上,对别国的内政指手画脚。必须消除各种不容异己的观点、作法和表现,大家相互尊重,在包括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方式方法等所有问题上,以平等、善意和合作的态度进行有益的对话和探讨,以达到相互促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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