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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生财“有方”:诱人花钱买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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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2-08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出版社生财“有方”:诱人花钱买名
编者按:蓝蔚青同志的来信提出了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即出版界如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
去年八月,国家新闻出版署为此专门发了《关于禁止“收费约稿”的通知》,要求出版社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间接向作者(单位或个人)收费约稿。同时指出:这种以赚钱为目的的“收费约稿”现象是一种不正之风,严重损害出版工作者的声誉,腐蚀出版编辑队伍,破坏出版工作秩序,必须坚决制止。可是至今一些出版社仍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仍旧向作者伸手索要所谓的“工本费”,或要作者包销书,特别是有些人把眼睛盯在领导者身上,这就势必助长一些干部用公款出书买名的歪风。
蓝蔚青同志抵制这种行业不正之风的作法值得称道。
我自1993年到东阳市任市委副书记以来,几乎每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一篇文章,都会收到一至几封约稿信。内容都是将我的文章恭维一番,表示拟将文章收入某一刊物,然后亮出条件:支付出版成本费一二千元或认购书刊若干册。我知道他们看中的,是文后所注明的我的职务。确实,如果我让市里某个部门或企业订一批书,或赞助几千元出版费,是可以做到的。但这种汇编已经发表过的文章的书刊,实在是没有出版的必要,其实质无非是诱人用公款买名。这些信几乎都来自北京,往往自我标榜为全国性的出版社或权威性刊物,实际上不过是靠赚买名钱营利的书商。所以,这些信都被我扔进了废纸篓。但近日一天内竟接到几封这样的信。要求入选我新近写的文章。其中一封来自《城市经济》杂志社的信中称,将我的文章“安排最近一期中刊出,请汇刊费2000元”。还有一封来自中国物资出版社经济技术丛书编辑部的信中称,拟将我的文稿编入《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选》,“请贵单位付工本费980元(文章超过2000字,每百字增收工本费30元)。看了这些信,觉得难以理解。我认为,此风该狠刹一下了。建议有关部门对有这类问题的出版机构进行认真整顿。
    中共浙江东阳市委 蓝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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