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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组织安排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疏导措施劳动部要求保证节后民工流动有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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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2-10
第4版(要闻)
专栏:

  精心组织安排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疏导措施
劳动部要求保证节后民工流动有序
本报北京2月9日讯记者刘鲜日报道:春节刚过,大量民工又开始离开家园,涌向珠江、长江三角洲以及京津和福建沿海等地区,其中绝大部分是民工履约返岗,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盲目外出寻找工作。为做好春节后的民工流动疏导工作,保证交通运输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劳动部有关负责人今天指出,要精心组织安排,落实疏导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流动有序。
劳动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劳动力输入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节后一个月一律不招外地新民工的规定。劳动部日前已发出通知,要求劳动部门对此进行认真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招滥雇的单位要依法查处。目前,广东、上海、北京和闽苏浙沿海等劳务输入较集中的地区,在老民工返岗后,对外来劳动力没有新的需求,劳动力市场已基本饱和。
劳动部负责人强调,要进一步做好节后老民工返岗的疏导和劝阻新民工盲目外出的工作;对履约返岗的民工,各地劳动部门要准确掌握本地劳动力市场动态,了解分析民工流动状况,落实各项疏导措施,提供相应的组织服务,大力配合铁路、交通部门搞好民工输送;各输出地劳动部门要停止发放新的“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对劳务输出人员较多、无序问题严重的县、乡和车站、码头派出工作组,并发动乡镇劳动服务站,做好盲目外出人员的劝返工作。
据有关部门反映,个别地方还出现趁机收取高额费用和非法印刷就业证卡的问题,不仅严重干扰了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且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劳动部已要求各地组织专门力量,对所属市(地)、县(区)的证卡发放和收费情况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检查发放证卡的程序、收费的标准及审批手续;同时,要求各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张榜公布流动就业证的申领发放办法和符合规定的收费标准,还要设立举报信箱和电话,发动群众监督和举报。对发现的问题,一经查明,即做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发放的证卡,限期收回或明令作废;对违反规定收取的高额费用,监督其限期退还申领者本人;对滥发证卡、违反规定的直接责任者,要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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