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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不发达国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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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2-10
第7版(国际)
专栏:国际小百科

  最不发达国家
“最不发达国家”一词最早出现在1967年10月77国集团通过的《阿尔及尔宪章》中。1971年联合国发展计划委员会拟订了最不发达国家的标准:(1)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低于100美元;(2)制造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低于10%;(3)成人识字率低于20%。当时联合国经过经社理事会和联大的批准,依据这一标准确定了25个国家为最不发达国家。其后,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联合国发展计划委员会对上述标准多次进行了修改,放宽了人均国民(国内)生产总值的限度,增加了对人均寿命、人均热量摄入量、自然条件(地理位置、自然灾害等)、就业状况等因素的衡量。到1981年9月联合国关于最不发达国家问题第一次会议时,最不发达国家增为39个。到1990年9月联合国关于最不发达国家问题第二次会议时,又增至42个。
1990年9月至1991年3月,联合国发展计划委员会完成对最不发达国家标准的复审,提出此后衡量最不发达国家的4项标准:(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低于600美元(1994年调整为699美元);(2)扩大的实际生活质量指数(包括出生时估计寿命、人均热量供给量、初等与中等学校入学率、成人识字率)不超过47点;(3)经济多种经营指数(包括制造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工业就业比重、人均用电量和出口集中率等)不超过22点(1994年调整为26点);(4)人口不超过7500万。另外考虑的因素是结构性缺陷,指属于内陆国或岛国,人口少于100万,气候条件风险大(易受水、旱、风灾)。凡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标准100美元以上者,或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虽不超过标准,而扩大的实际生活指数连续3年超过标准5个点,经济多种经营指数连续3年超过标准3个点者,可以从最不发达国家名单中划掉,被称为“毕业”。
到1994年底,全世界共有48个最不发达国家,按联合国批准时间顺序排列如下:
非洲:贝宁、布基纳法索、布隆迪、乍得、埃塞俄比亚、几内亚、莱索托、马拉维、马里、尼日尔、卢旺达、索马里、苏丹、乌干达、坦桑尼亚、中非、冈比亚、佛得角、科摩罗、几内亚比绍、吉布提、赤道几内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拉利昂、多哥、毛里塔尼亚、莫桑比克、利比里亚、马达加斯加、扎伊尔、赞比亚、安哥拉、厄立特里亚。
亚洲:阿富汗、不丹、老挝、马尔代夫、尼泊尔、也门、孟加拉国、缅甸、柬埔寨。
美洲:海地。
大洋洲:西萨摩亚、瓦努阿图、图瓦卢、基里巴斯、所罗门群岛。
(路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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