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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科技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国家科委副主任韩德乾答本报记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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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2-11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促进科技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
——国家科委副主任韩德乾答本报记者问
10日,国家首次颁布了《科学技术保密规定》,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科委副主任韩德乾。
问:当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在顺利推进,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制定《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任何一个国家在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都有自己的保密规定,而当今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实际上就是科学技术的竞争。为了确保我国的技术优势,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国务院于1981年11月7日批转了国家科委制订的《科学技术保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科技保密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十几年来,我国又相继出台了许多新的与科技保密有关的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简称《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等。《保密法》是我国保密工作的基本法规,作为科技方面的保密规章,其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管理程序等必须与《保密法》相一致,同时需要衔接《专利法》和《科技进步法》,明确科技保密与专利保护、科技保密与科技进步的关系。从原《条例》本身来看,许多条文也过于原则,不便操作。基于以上原因,为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的需要,必须制定新的科技保密规章代替原《条例》。
问:新《规定》比原《条例》增加了哪些内容?
答:新《规定》共五章三十四条。与原《条例》相比,除结构上作了重要调整外,内容上也有重要变动: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科技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更充分地体现了科技保密依靠广大科技人员,为改革开放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科技进步服务的宗旨。理顺了科技保密管理机构与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的关系。明确了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对科技保密工作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的责任。规定了列入和不列入国家科技秘密的范围以及确定密级的基本原则,规定了明确的密级标准,覆盖面加宽而要求更为严格,更能反映科学技术的实际,也便于操作。规范了确定和调整国家科技秘密密级的准则和程序,强调定密、上报、变更密级的程序和时限,体现了动态管理的原则。加强了科技保密工作的政府调控职能,规定了各级主管部门对国家秘密技术项目的确定、变更及其解密过程中不符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包括审查、调整、发布等政府行为。增加了保护参与国家秘密技术研制的科研人员积极性的条款等等。
问:国家科委将采取哪些措施贯彻执行新《规定》?
答:首先要向省市和部委的科技保密管理人员传达并要求贯彻落实《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使他们能正确地理解、掌握《规定》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操作程序。特别是有关定密、上报、审查和发布的细节。配合各省市、部委研究、拟定本省市、本部委的科技保密规章。其次,组织编写《科技保密工作手册》,作为管理人员的工作指南和培训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的宣讲教材。对广大科技人员要组织科技保密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科技保密意识。分级检查经行业专家审查确定为密的技术项目的保密措施和管理情况,落实《规定》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在《规定》实施一段时间后,对科技保密工作做得出色的一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要进行表彰,以推动科技保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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