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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实行使用林地许可证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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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2-13
第2版(经济)
专栏:部委快讯

  林业实行使用林地许可证制度
据新华社电(记者赵连庆、通讯员肖勇)为加强林业用地资源的管理,制止随意侵占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林业部日前决定从1995年起在全国实行使用林地许可证制度。
新出台的使用林地许可证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国家建设占用国有林地和征用集体林地;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内部使用林地;从事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建房、筑路、挖砂、取土、开矿以及多种经营用地;依法出租、转让林地用于非林业生产等。使用林地许可证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审批权限审批发放。新的许可证制度规定,林地经营单位只有在见到使用林地许可证后,方可办理林地拨交使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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