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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县国营百货批发部和合作社 签订今年第一季度供应合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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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1-23
第2版()
专栏:

新民县国营百货批发部和合作社
签订今年第一季度供应合同
辽西省新民县国营百货公司,在去年十二月下旬与批发部供应区十八个基层社举行会议,签订了今年第一季度物资供应合同。
会议中,组织基层社营业组长、采购员参观样品室和仓库。营业组长们边看边登记,并和采购员具体商量,签订合同。棉粮产区的白岭合作社购买布匹的数量超过去年第四季度的七倍;大柳屯合作社不大经营茶叶,看了样子就订了八十斤;城市合作社发现了骨把刀,订了五打。通过这次会议,十八个基层社订妥了三百三十四种价值六十亿九千多万元的供应合同,等于批发部年度推销计划的百分之二十九。
这种批发部和基层合作社签订供应合同的会议很受欢迎。座谈中合作社的职工说:这样订合同太好啦,我们保证执行,因为合同是我们自己订的,心里有了数,一定能执行。(董宇、张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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