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6阅读
  • 0回复

全民食盐加碘是当务之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08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读者点题

  全民食盐加碘是当务之急
读者黄辛白提出了一个关系到我国人民身体健康的大问题。为了科学地解释食用碘盐的问题,澄清误传,维护人民健康,我们邀请卫生部全国地方病防治办公室向大家介绍一下有关的情况。 ——编者                  
问:人体缺碘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有什么危害?
答:碘缺乏会引起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和亚克汀病,造成不孕、早产、死胎、畸形、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单纯性聋哑及新生儿死亡率增高。更为严重的是,缺碘影响胎儿和婴幼儿的脑发育,即使是轻度缺碘也会导致程度不同的智力障碍和生长发育迟滞。我国现有智力残疾人1017万,其中80%以上是因缺碘造成的,并且每年还新出现几十万智残儿童。如果一个人在大脑发育过程中受到碘缺乏病的危害,那么他的智力要想恢复到正常水平几乎是不可能的。
问:那么怎样做才能有效地防治碘缺乏病呢?
答:防治这种疾病的唯一有效手段是补碘。补碘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⒈长期性:外环境的碘缺乏可以通过雨水来不断补充碘,但这种自然的补碘过程需数千年乃至1万年,才会得到纠正。这一事实,决定了人类的补碘需世世代代坚持下去,补碘决不是短期行为。
⒉日常性:人体对碘的储备能力十分有限,甲状腺是人体的碘库,这个碘库储满了,也只够2至3个月之用。即使能摄入较多的碘,机体也不能储存,而会通过尿排出体外。因此,每天都要补充碘,一旦停止补碘,碘缺乏病还会“死灰复燃”。机体碘的需要量因性别、年龄和生理状态而定,通常儿童、成人150微克/天,孕妇175微克/天,哺乳期妇女200微克/天,我国目前碘盐碘含量就是根据这个需要量制定的。
⒊生活化:既然补碘需要每天补,并且世世代代补,因此,补碘措施必须生活化,不能也无法采用每天吃药的方式来使全民补碘。
食盐加碘是最好的措施,它不仅满足了以上原则,而且简便易行,经济有效。
问:在我国推行全民食盐加碘究竟有无必要?
答:我国推行全民食盐加碘这一措施是基于以下考虑: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处在贫碘的威胁下,即使在大都市,儿童碘营养状况也需要改善。根据目前国际公认的标准,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包括以前被认为的非病区,实际上都是缺碘地区,因此需要补碘的人群扩大了许多。近年的调查证实,即使在天津、合肥、哈尔滨、福州等以前被认为不缺碘的城市,实际上也遭受着碘缺乏的危害。
问:如果是碘营养较好地区的人群,吃了碘盐是否有危险呢?是不是会导致甲亢等疾病呢?
答: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在1994年的声明中指出,人的摄碘的安全范围很大,从医学角度讲,每天摄入1000微克碘都是安全的。就我国的现状来看,碘盐供应正常的非缺碘地区,人们从食物摄入碘量,一般都在200至300微克以下,如大连地区的海岛居民,以海产品为主,日常的碘摄入量是比较大的。按最大值计算,即使他们每天从碘盐中获得500微克碘,食物中获得200至300微克碘,他们的碘摄入量也在800微克以下,属安全范围。一些发达国家如瑞士、加拿大早就实行了全民食盐加碘,从未发现对非缺碘人群有任何副作用。从他们全民食盐加碘的经验来看,我们现行的食盐加碘政策是安全的、有效的,因此全民食盐加碘是绝对安全的。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指出:“碘盐中的碘量对于碘摄入量已经充足的人群来说,不会带来任何医学上的危险,我们坚决推荐:所有缺碘国家都要实施全民食盐加碘。”
甲亢是由于血中产生了一种甲状腺自身抗体,刺激甲状腺产生过多的甲状腺激素,从而导致机体代谢亢进,而并非患者体内的碘过多所引起。在甲亢药物治疗过程中,应忌食富碘食品,但并非要忌食任何含碘食物,因为人体每天需要适量的碘。目前,我国市场上出售的加碘盐中含碘量是适量的,不会影响甲亢的药物治疗。
国务院颁布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第20条明确规定:“因治疗疾病,不宜食用碘盐的,应当持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到当地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指定的单位购买非碘盐。”
我国当前的主要任务是通过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措施来消除碘缺乏病,不论从哪个角度出发,高碘的影响都不是当前防治工作的主流问题。中国碘缺乏病的现状表明,推行全民食盐加碘是当务之急,来不得半点儿含糊。这就要求我们的新闻媒体,在宣传中应当正确地把握舆论导向。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