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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相处三要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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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08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朋友帮朋友

  婆媳相处三要点
家庭是一种以两性结合和血缘联系为纽带的特定形式的社会关系。两性结合产生夫妻关系,血缘联系产生亲子、同胞关系。这些关系,有着天然的凝聚力。婆媳则不然,它是通过儿子、丈夫这个特定双重角色而产生的间接“血缘——亲缘”关系,没有天然的内聚力,关系特殊,相处就较为困难。
婆媳矛盾常表现为家务矛盾、子女矛盾、经济矛盾、个性矛盾、亲疏矛盾,那么如何防止和化解家庭纷争呢?
首先,注意调整期待值,这是防止家庭纷争的基础。做儿媳妇的,在跨进婆婆家门之前,应该将期待值定得低一点儿,这样,不仅可免除失望,还可能“喜出望外”。同理,做婆婆的,也不要奢望儿媳一进门就处处如意、里里外外一把手。
其次,一方面,儿媳应体谅老人,多些谦让,少些计较。老人与儿子生活了几十年,相互间几乎拥有对方的全部爱,现在中间出现了一个儿媳妇,自然要分走一部分爱,老人肯定会感到不习惯。另一方面,婆婆也应体谅儿媳的难处,刚从自己父母的身边来到一个新的环境,除了丈夫之外,其他人都是陌生的,自然要明显地流露出对丈夫的依赖和依恋。况且夫妻相亲相爱是很正常的事,做父母的不是也希望小两口甜甜蜜蜜过日子吗?
三是既要防止角色混同,又要互为对方着想。婆媳关系与母女关系有同有异:同者,均为上下辈;异者,前者无血缘关系,后者则有。因此,女儿对母亲的孝敬,一样适用于媳妇对婆婆,没有婆婆,就不会给你带来一个好丈夫,但女儿对母亲的任性,则应在婆媳相处中杜绝。儿媳多想想是不是像对待自己母亲那样对待婆婆,而不应要求婆婆像亲妈一样待自己;婆婆也要多检查一下自己是否像待女儿那样待儿媳,是否像宽容女儿的过失那样宽容儿媳的疏忽和不周。由于是两代人,生活经历和环境不一样,不能以各自的标准要求对方,应互相体贴,互相尊重。
山东省委党校 贺旭晖                   
围绕读者章化鹏、刘勤俭提出的《家庭纷争怎化解》问题(见11月3日本版“朋友帮朋友”专栏),已有60多位朋友来信谈了自己的看法。本版分两期刊登了4封来信,基本上代表了多数来信的观点和见解。由于版面有限,这些来信就不一一发表了。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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