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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21日举行将审议八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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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2-15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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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
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21日举行
将审议八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等
本报北京2月14日讯记者苏宁报道: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今天上午在京举行,乔石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曹志关于即将于本月21日在京举行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的说明。根据曹志的说明,委员长会议建议,本次会议常委会的会期约8天,将审议修改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法、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审议法官法、检察官法、警察法、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和担保法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税收征管法修正案,票据法、保险法草案,审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提请审议预备役军官法草案等。
本次常委会还将审议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和选举;审议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决定提请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以及决定列席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名单等。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薛驹向委员长会议作了几个法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田纪云、王汉斌、倪志福、费孝通、雷洁琼、李锡铭、王丙乾、王光英、程思远、卢嘉锡、布赫、李沛瑶、吴阶平副委员长出席了今天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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