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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绥远及西北牧业区的贸易合作事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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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1-24
第2版()
专栏:

内蒙古、绥远及西北牧业区的贸易合作事业
李宗海 宛 涛
我国内蒙古、绥远及西北的广大牧业区绝大部分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在这些地区,每年繁殖着大量的牲畜,出产着大量的畜产品。牲畜和这些畜产品是工农业生产和城市人民生活所需要的。另一方面,牧业区又很缺乏工农业产品——牧业生产所需要的各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这就决定了在牧业区必需大力开展贸易合作事业。
人民政府在“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总方针下,适应牧业区的地区辽阔、牧民居住分散而又经常游动等特点,建立了很多国营贸易公司、供销合作社和贸易流动小组,并培养出大批少数民族贸易干部。几年来,牧业区贸易合作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绥远、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省,到一九五二年共成立了国营贸易公司一百五十二个。根据内蒙古、绥远、新疆、青海、宁夏等地牧业区一九五三年六月份不完整的统计,已建立的各级供销合作社共达四百六十余个,拥有社员四十三万一千五百二十五人,共有资金二百八十亿元。内蒙古牧业区从北部边疆的呼伦贝尔,到西部锡林郭勒盟、察哈尔盟的牧业区,以及鄂伦春猎民们所散居的大兴安岭,都已建立了供销合作社。各个牧业区的贸易流动小组发展得也很快,已像网络一样满布在广阔的草原上。
这些国营贸易公司、供销合作社、贸易流动小组,在党的经济政策和民族政策指导下,大力地收购牧民畜产品和供应生产、生活必需品。青海省国营贸易公司从一九五零年到一九五二年的三年中,因收购羊毛、皮张、肠衣和其他副产品,共投放人民币三千零二亿多元。新疆国营贸易公司在一九五二年收购了各种畜毛一百八十二万五千七百九十斤,各种畜皮一百八十六万六千零五十张。内蒙古和绥远的国营贸易公司和合作社仅在一九五三年一月至九月份就收购了各盟旗牧业区出产的绵羊毛、山羊毛、驼毛、羊绒等共一千多万斤和牛皮四十多万张。这些皮张、毛绒多运往东北华北各地供作工业原料。蒙绥地区还通过国营贸易机构输出了三万多头牛、马供各地农村添补耕畜;输出十万只羊供各地人民食用。各贸易机构所收购的大批牛奶,则由当地加工厂制成奶油、乳粉、酪胶和乳糖运销全国各地。此外,对牧业区供应了大批粮食、饲养料等,有力地支援了畜牧业生产。牧民有了粮食吃,牲畜的宰杀就大大减少了。
在工农牧产品交换的过程中,各牧业区的供销合作社也起了很大作用。如内蒙古自治区呼纳盟牧业区供销合作社成立四年来,为国营贸易公司收购了总值二百六十二亿元的牲畜和皮毛。一九五三年第一季度原计划收购羊毛一百零一万斤,实际完成量超过原计划百分之六。原计划购牛二千九百二十头,实际收购超过原计划百分之八十二。合作社不仅是国营贸易机构的得力助手,不仅是解决牧民生产、生活需要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而且在国营贸易部门的领导与密切配合下,对逐步引导着广大牧民走向合作的道路起着重要的作用。
牧业区贸易合作事业能够顺利地开展,首先是由于各地贸易合作部门在工作中贯彻了等价交换的政策,合理地调整了工、农、牧产品的比价,使牧民能够以合理价格出售畜产品和买回工、农产品。如解放前在青海省一百斤羊毛只能换茯茶一封半,或小麦八十五斤,或青斜布一丈九尺;现在却能换到茯茶三十四封半到三十七封半,或小麦一千一百六十一斤,或青斜布约五匹。内蒙古牧业区在一九四七年一斤羊毛只能换一斤小米,一只绵羊只能换一包生烟,而现在一斤羊毛却能换到十斤小米,一只绵羊能换到十五包生烟了。因此增加了牧民的收入,提高了牧民的购买力,刺激了牧民对畜牧业生产的积极性。其次,针对牧业区极度分散而又经常游动等特点,贸易公司、供销合作社、贸易流动小组等机构,密切地配合起来,采取灵活的方式,对牧民进行产品交换。同时还充分利用牧民所习惯的集会场合(如那达慕大会和其他庙会)与牧民进行广泛的交易。清明前后四十天,牧民大力抗灾接羔时,就供应接羔工具。此外,还培养了大批的少数民族贸易干部。他们与本民族牧民容易接近,没有语言的隔阂,能够深刻了解本民族牧民的生活和生产中的要求,因此,在供应各种用具和生活、生产必需品时,能够作到适合于畜牧业生产的需要与牧民的喜爱。
牧业区贸易合作事业的开展,刺激了畜牧业生产的发展,随着生产的发展,畜产品价格的提高和畅销,有效地增加了牧民的收入,提高了牧民的购买力,改善了牧民生活。以绥远省乌兰察布盟为例,在一九五三年六月那达慕大会上,七天中成交总额达二十八亿四千六百余万元,超过原计划将近二分之一,超过一九五○年那达慕大会上的成交总额三倍以上。又据青海省都兰县贸易小组在曲麻莱一地的了解,添置新衣的牧民约占百分之八十左右,有百分之六十的牧民吃上了青稞,百分之三十的牧民吃上了挂面,百分之十的牧民吃上了大米,能够喝到茯茶的更为普遍。现在牧业区的牧民都普遍穿新戴新了,并有很多地方的牧民要求建立学校。
在过去的几年中,牧业区贸易合作事业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的缺点。有些地区的个别贸易部门对畜产品收购不够及时,对牧民必需品的供应也远远赶不上牧民的需要,供应计划与牧区实际需要也不尽符合。有些地区对供销合作社在牧业经济中和国营贸易中所起的作用认识不够,在具备了发展供销合作条件的地方,对建社也不够重视,或者虽然建立了供销合作社,也缺乏经常的扶助和领导;还有些地区,不顾群众的觉悟和条件,违犯自愿原则,强迫群众入社。还有些地区的贸易部门没有掌握牧业区的特点,像在农业区一样,固定在一个地方,坐等收购,机械地强调营业时间。还有的贸易部门没有建立明码售货制度,甚至连度量衡也不统一,增加了与牧民交易的困难。这些缺点都需要今后努力改进。
我国已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畜牧业生产是全国经济建设的一部分。我们必须正确认识贸易合作事业在发展畜牧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这一工作。过去,牧业区贸易合作事业虽然有了很大的开展,但就若干牧区情况看,无论公私营商业还都感到不足。因此,在牧业区必须适当扩大国营贸易事业。供销合作社则应以巩固为主。目前还没有建立合作社的地区,应有计划地在条件较好、领导上能顾到的地方重点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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