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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等发出联合通知 指示各地继续贯彻婚姻法的宣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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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1-24
第3版()
专栏:

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等发出联合通知
指示各地继续贯彻婚姻法的宣传
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教育部、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内务部联合发出通知,指示各级人民政府应在冬学工作和春节农村文艺活动中,继续贯彻婚姻法的宣传。
联合通知指出:由于目前农村工作任务繁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已决定今春不进行贯彻婚姻法运动。但宣传婚姻法的经常工作,仍须结合各种中心工作及各有关部门的经常业务进行。中央教育部、中央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在“关于一九五三年冬学工作的指示”中已规定向农民进行总路线教育时,应适当联系到婚姻法的宣传;中央文化部在“关于开展春节农村文艺活动向农民宣传总路线的指示”中也规定:仍应继续贯彻婚姻法的宣传。为此,各地应:
一、在冬学的课程中,应包括有宣传婚姻法的内容。特别在“三八”妇女节以前尚未结束的冬学,应有几次讲婚姻法的课程;除学员外,并动员群众来听。如该地冬学已结束,则在民校中进行。教员除依靠冬学、民校的政治教员外,还可聘请参加过一九五三年贯彻婚姻法运动、受过训练或能正确领会婚姻法精神的干部充任。以中央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编印的“婚姻法讲话”为教材。各地可根据教材内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向学员讲解。
二、在春节文艺活动中,各地除放映文化部指示中规定的十三部影片外,并由中国电影发行公司选择有关宣传婚姻法的放映节目(如“赵小兰”等),通知各地发行机构发交各地放映单位放映。各地文化馆、站在辅导农村业余剧团及其他群众业余文娱组织进行春节活动时,可适当加入宣传婚姻法的节目。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应即联系有关单位,对有关宣传婚姻法的短剧、快板、歌曲及年画、连环画等,加以审查后,予以推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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