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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电话会议部署开展新税制执法大检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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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2-18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电话会议
部署开展新税制执法大检查
本报北京2月17日讯记者梅洪如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今年2月份至5月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新税制执法大检查。目前检查工作已正式开始。
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召开全国电话会议,布置了这项工作。总局副局长项怀诚在讲话中指出,巩固新税制是全国税务系统1995年的重要任务之一。在充分肯定新旧税制已实现平稳过渡,各项主要政策基本到位并正常运行的同时,新税制执法工作中也存在着问题。为此,必须认真开展新税制执法检查工作。
此次新税制执法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检查抽象行政行为,即制定地方税收法规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行为。重点是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关于《地方税收法规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查备案规定》的制度,检查各地的抽象行政行为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是否有超越权限,自定章法的现象。二是检查具体行政行为,即税收执法行为。重点检查那些改变法定税率和税基,特别是擅自变动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率、税基,违反统一规定自行制定征税办法;少征多开发票,或无货代开发票、购进假进项发票、虚开销项发票等;改变税种属性,混淆入库级次;不执行统一税法,继续实行包税;未经授权,变通税收政策,乱开减免税口子;未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缓缴税款,造成欠税;不按规定程序、条件、权限办理进口退税审核和批准手续等的行为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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