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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不符合环保规定的项目不贷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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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2-17
第2版(经济)
专栏:

  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
不符合环保规定的项目不贷款
本报讯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在信贷工作中重视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把支持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环境资源的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把支持生态资源的保护和污染的防治作为发放银行贷款的考虑因素之一,以促进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在向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时,要认真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区别对待的信贷政策。对那些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项目和企业,各级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并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业如含汞制品、石棉纺织、重污染化工等,必须在做好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经过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批准后,金融机构才对企业提供贷款;对于促进环境保护、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产业或产品,在符合信贷原则、具有还款能力的前提下,金融机构要积极予以贷款支持。
通知强调,各级金融部门要继续做好林业贷款、治沙贷款等专项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工作,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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