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9阅读
  • 0回复

新加坡鼓励购房措施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2-18
第7版(国际)
专栏:他山石

  新加坡鼓励购房措施
新加坡政府为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于一九六○年二月一日成立了“住宅发展局”,大力兴建公共住宅,以实现“国民自置房屋计划”。
新加坡是个国土面积不大,人口密度高的国家。为了充分利用土地,公共住宅一般都建成多层以至一二十层的高楼。每个住宅社区都有自己的学校、商场、运动场、娱乐设施、停车场、交通运输网络等,形成一个个设施配套、管理完善、自成系统的独立生活区。
新加坡公共住宅的单位实用面积从四十多平方米、六十多平方米到一百五十平方米不等。售价从四万新币到六万多新币(政府鼓励市民多买房,多买多优惠)。
在新加坡,凡有正当职业的居民都买得起公共住宅。一般双职工家庭,只要月基本工资加起来不超过四千新元,就有资格优先申请购买公共住房。而愿意与父母同住的未婚男女更有优先购买权,以表彰其孝义。购房付款可以分期延续二十年。低工资的公民可以向银行申请低息贷款,或提前使用公积金,或同时用上述两种方法来购买住房。这些措施对鼓励公民自购住宅起了很大的刺激作用。据统计,近三百万人口的新加坡,有百分之八十七的居民住公共住宅,其中四分之一属租住,四分之三为自购。
新加坡公共住宅计划成功的秘密何在呢?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实施土地征用制。新加坡于一九六六年十一月三日正式颁布修正土地征用法令。政府为国家重建与发展计划之需,可由总统颁布命令征用所需土地,由政府依计划投资兴建住宅出租或出售;也可由政府标价售给民间,商人依照政府预定的蓝图设计建造。由于政府征地价格低,房屋售价自然可以降低。这样,土地投机买卖被抑制,使通货膨胀压力减轻。
二、实行中央公积金制。政府强制每个职工按月将百分之二十三的收入存入政府中央公积金局,储存的公积金必须等退休后才能领取,以便政府可以先将这笔巨款用于建房。同时政府又规定,要购买公共住宅,则可提前使用公积金。于是很多人愿用这笔钱来购买住房。这等于“强迫储蓄,强制购房”,政府与公民双方有利。
三、管理完善,手续简便。新加坡公共住宅是在政府的规划与监督下,承包给民间建筑公司建造的,厉行认真办事作风,杜绝贪污和投机行为。居民购房手续简便,全部由一个部门处理,购房者无需四处奔波办理各种手续。住宅社区内的管理工作实现全面电脑化,各社区、楼宇的居民可利用二十四小时的热线服务电话与各部门联系,使社区居民生活既方便,又有秩序。
新加坡的公共住宅制度深受当地居民的欢迎。
(李有观编译)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