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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措施应可操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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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2-19
第1版(要闻)
专栏:今日谈

  廉政措施应可操作
王洪
报载,省部级干部纠正违规用车取得新进展,到去年12月23日为止,原不符合规定的456辆小汽车已更换下425辆。今年初,又换了一批。这消息令人鼓舞,同时也给人们一个启迪:制定廉政措施一定要注意可操作性。
这次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很具体,什么牌子的车不能乘坐,多少缸以上的车不能乘坐,严禁买新车为领导干部换车……操作起来清楚明确,检查起来有根有据,因此,落实得较快较好,群众比较满意。
加强廉政建设必须有法可依。但回想这些年来,廉政规定制定了不少,但有些收效甚微。究其所以,措施不细,不好操作,是一个重要原因。如诸多规定中都有“不准大吃大喝”、“不准游山玩水”、“不准乘坐豪华小汽车”的字样,大都是“模糊概念”,量化不够,界限不清,漏洞较多,落实很难。
随着廉政建设的深入,人们认识也在深化,经验也逐步丰富,措施日趋完善有力。这次纠正省部级干部违规用车就是一例。但愿对其它方面的不正之风也能照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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