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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加强对总路线学习的领导 定出题目,指定省级各部门负责同志作专题研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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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1-25
第3版()
专栏:

中共吉林省委加强对总路线学习的领导
定出题目,指定省级各部门负责同志作专题研究
中共吉林省委根据中共中央东北局的指示,规定了全省在职干部总路线学习的具体办法,要求干部在学习中密切联系实际,联系工作。各部门的领导同志,要结合工作按专题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结论的总结,经本单位和高级组学习会讨论后,向全体干部或在各种有关的工作会议上作报告,使干部对全省和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和问题,有一个比较具体的了解,以便在今后工作中更好地贯彻总路线。
对专题研究,省委定出了具体的题目,并要求负责的同志在一月份内写完:
一、党对国营企业的领导、地方工业发展方针、基本建设问题。
二、发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农业技术的改革、农村政治工作。
三、商业对城乡经济的联系、国营商业的经济管理、供销合作的作用、商业部门的政治工作。
四、财政工作的方针任务、税收在改造私营工商业工作中的作用。
五、国家资本主义问题、过渡时期的统一战线工作、过渡时期的民族问题。
六、如何对手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
七、司法、检察、公安、民政工作如何为总路线服务。
八、过渡时期党的组织建设、培养国家建设干部。
九、批判与克服干部中的资本主义思想影响、提高劳动人民的共产主义的思想觉悟、文教工作如何为总路线服务。
省委并规定:工矿党委及县委以上各级党组织的负责同志,必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及干部思想情况,分别向干部作几次专题报告,同时有领导有计划地在干部中开展对各种错误思想的斗争,改进并加强政治理论的教育工作。
为使这次总路线的学习确实能起改进工作、提高思想水平的作用,省委要求各级党委把领导干部学习和宣传总路线的工作,作为当前工作中的中心任务之一,引导干部深入学习总路线。并规定在学习过程中和结束时,以适当方式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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