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7阅读
  • 0回复

制定实施办法逐级签订责任状辽宁等五省落实社会治安领导责任制初见成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2-2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制定实施办法逐级签订责任状
辽宁等五省落实社会治安领导责任制初见成效
本报讯记者苏宁报道:日前,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中央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分别对辽宁、河南、浙江、广东、四川五省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检查。检查结果表明,中央《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增强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心,推动了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辽宁等五省普遍制定了领导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相当一部分地县也制定了实施办法。一些地方综治办与纪检、组织、人事、监察等部门建立了工作联系和情况通报制度,有的还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抓综合治理工作的政绩档案。多数地方由党政主要领导出面,逐级签订了明确、具体、便于考核和监督的综合治理领导责任状,有力地促进了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河南等省检查、考核工作逐步制度化,激励制约机制初步形成,他们制定了《百分考核办法》,采取由省综治委统一组织,各有关部门和赴地市的考核组分项打分的做法,着重考核工作的实际效果,特别是注重各界群众对治安状况的评价。
各省在实际工作中,还注意切实用好一票否决权,真正兑现奖惩。洛阳轴承厂是一个经济效益较好的国有大型企业,但由于连续发生严重刑事案件,省、市综治委坚决实行了一票否决权,并积极帮助该厂进行整改,使该厂治保工作迅速改观。浙江省1994年发生了几起重特大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省有关部门根据中央和省里的规定,追究了当地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建议中组部、人事部今年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列入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政绩考核的指标体系中去,使这项工作逐步规范化,真正同干部的晋职晋级、奖惩挂起钩来。对严重失职导致治安长期混乱或发生重大治安事件的地区、部门的领导干部,纪检、监察部门要督促当地严肃查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