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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采取措施方便两岸同胞往来维护台胞合法权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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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2-2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采取措施
方便两岸同胞往来维护台胞合法权益
据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近日,公安部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门会议,学习讨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关于台湾问题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对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学习贯彻讲话精神,进一步采取措施,方便两岸同胞往来,切实维护在内地的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做出新的贡献。
会议认为,近年来两岸人员往来和各项交流活动逐年增多。1991年12月,李鹏总理签署发布了《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为两岸人民往来提供了法律保障。1986年来大陆的台湾居民只有1.5万余人次,1990年增至90.2万人次,1992年到内地的台湾居民已突破150万人次。从1986年到1994年的8年中,到祖国内地探亲、访友、旅游、投资、贸易以及进行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的台湾同胞已累计达730万人次。相比之下,内地居民获准前往台湾的人数还不多,但也在逐年增加,从1988年11月至1994年底,内地居民已有6万余人次获准前往台湾探亲、奔丧、定居或进行文化、体育、科技、新闻、出版等项交流活动。今后,随着两岸人员往来的继续增多,各级公安机关都要继续为两岸人员往来提供便利。出入境管理部门要及早做好两岸人员直接来往的各项准备工作。
会议认为,江泽民总书记在讲话中要求政府各有关部门加强与台湾同胞的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照顾他们的利益,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公安机关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维护台湾同胞在内地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公安机关在这方面做了不少努力。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台湾同胞往来较多的地区的公安机关,要加强与当地台湾同胞的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护在内地的台湾同胞的人身财产安全。
会议认为,随着两岸关系的进一步密切,两岸警方合作打击罪犯,维护治安的需要也在日益增强。我们欢迎台湾警界人士回祖国内地旅游、休假、探亲,以进一步增进了解,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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