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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追究的一定要追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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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2-20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者的话

该追究的一定要追究
近年来,在合资企业中,一些外商、港商等虚报设备价格的现象时有发生。他们将设备作价投资时报价偏高,有的甚至高出数倍。港商侯志辉将价值16万美元的设备虚报为90万美元,就是典型的一例。鉴定评估投资财产是保证投资顺利进行的必要手段和重要环节,已成为国际惯例。豫港合资企业的豫方代表袁勇提出对港商提供的设备进行商检的作法是完全正确的。港商无理拒绝豫方的正当要求,因而豫方诉诸法律理所当然。令人费解的是,袁勇维护国家利益,行为正当,不但没有得到有关领导的支持,反被免除职务。
值得欣慰的是,袁勇并未因被免职而灰心丧气,他克服重重困难,继续进行追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庭终于作出正确裁决,使国家避免了经济损失。
其实,解决合资企业中外商、港商等虚报设备价格的问题并不难,只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他们提供的设备到商检部门进行鉴定就可解决。我们的不少企业就是在索赔期限内未提出商检而错过了追偿损失的机会,蒙受了不应有的损失。发生在郑州的这起纠纷案,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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