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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检察机关落实办案责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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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2-2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短波

  重庆检察机关落实办案责任制
本报讯四川省重庆市两级检察机关以查办重、大、要案和危害改革的新犯罪案件为重点,各区(市)县检察院普遍落实定人、定责、定领导、定时间和包案件质量的办案责任制,建立办大要案奖励制度,检察长带头查办大要案和疑难案。一九九四年重庆市立案侦办经济案件五百七十三件,其中大案三百三十件,县处级以上干部三十九人(含副局级一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八千六百九十二万元。
(梁经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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