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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云在首都绿化美化表彰大会上强调全民搞绿化全社会办林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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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2-22
第4版(要闻)
专栏:

  姜春云在首都绿化美化表彰大会上强调
全民搞绿化全社会办林业
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记者苏会志)首都绿化美化先进单位积极分子表彰大会今天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1073名首都绿化美化积极分子、138个绿化红旗单位、980个花园式单位、垂直绿化单位受到表彰。四个绿化后进单位被点名批评。
一年一度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批评后进单位的大会,已经成为促进首都绿化美化的一种有效形式。去年,首都新增林地、绿地57万亩,林木覆盖率一年增加2%。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姜春云在表彰大会上讲话时指出,要在进一步提高对绿化造林重要意义认识的同时,坚持全民搞绿化、全社会办林业的方针。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植树造林绿化国土的事业,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发展林业、保护森林的政策和法规。邓小平同志亲自倡导了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江泽民同志作了“全党动员,全民动手,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指示。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率先垂范,每年都参加植树活动。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林业事业的基本方针,必须长期坚持。不论从事什么职业,在什么岗位,只要是中国公民,都必须认真执行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的规定:“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11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
鼓励、支持建设好义务植树“三结合”基地,促进义务植树规范化、基地化、科学化、制度化。要完善检查、验收和奖惩制度,把义务植树工作的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搞好部门绿化,是全民搞绿化、全社会办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绿化分工负责制的要求,限期完成所辖荒山、荒滩和庭院绿化任务。农民是绿化造林的主力,要把造林和致富结合起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搞活机制,搞好荒山、荒滩的承包、租赁,用好植树造林义务工和建勤工。加快造林绿化步伐。
姜春云强调,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造林绿化工作抓紧抓好。绿化造林,搞好搞不好,关键在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绿化造林事业,置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来考虑,统筹安排;与实现经济翻番、群众致富奔小康和改善生态环境密切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林木绿地资源的发展、保护和利用的关系,以取得最佳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要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园林城市的要求,用战略眼光、发展眼光和长远眼光,高标准、高起点搞好规划,做到绿化造林同城市建设、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要坚持绿化造林检查评比制度,表彰先进,批评后进,开展比学赶超活动,推进整体绿化水平的提高;要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绿化成果,同一切破坏林木绿地的行为做不懈的斗争;要稳定和完善绿化造林政策,增加投入,提高投资比重;要进一步加强各级林业、园林绿化机构建设,稳定职工队伍,为绿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要坚持绿化造林目标任期目标责任制和重点工程分工负责制,层层落实任务,落实责任,兑现奖惩。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全国政协副主席杨汝岱,中央军委委员傅全有及有关领导徐有芳、刘江、侯捷、李其炎、段强等出席了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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