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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队伍管理探索治警新路河南公安机关从严治“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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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1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强化队伍管理探索治警新路河
南公安机关从严治“长”
本报讯人民公安报记者刘灿、本报记者毛磊报道:今年以来,河南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行民警严重违法违纪追究领导责任的制度。从严治警必须从严治“长”已在全省公安队伍内形成共识。
河南省各级公安机关把反腐倡廉作为整个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做好公安工作的基础和保证措施来抓,在队伍建设中普遍建立了目标管理责任制,注重用党纪、国法和公安工作纪律严格规范干警的言行,并不断推出新的举措。许多地市公安局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全年无违纪”、“无违纪签名”、“无违纪宣誓”等活动,建立和推行了干警轻微违纪黄牌警告制、离岗培训制、经济处罚制和违法违纪连带责任追究制,郑州、新乡、平顶山、三门峡、鹤壁等地公安机关还先后建立和实行了公安干警严重违法违纪领导责任追究制。
宁陵县公安局所属的柳河派出所是全国公安战线廉政爱民先进单位,但是今年一月二十七日发生了柳河派出所民警方金光滥用枪支,枪杀群众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二月十一日方金光已被法院依法处决。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长,在组织当地公安部门认真做好善后工作,配合司法机关对方金光进行依法惩处的同时,又严肃追究了商丘地区公安处、宁陵县公安局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取消了宁陵县公安局、柳河派出所及主要负责人一九九四年度在全国全省公安系统的评先进资格,并向全省公安机关发出通报,使全省公安队伍深为震动。
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在今年六月十五日正式向全省公安机关颁布了《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严重违法违纪追究领导责任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警察严重违法违纪,致人重伤、残废、死亡等十三种情形之一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必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还规定了从重或加重、从轻或减轻领导责任追究和给予警衔处分、经济赔偿等具体条款。这一暂行规定由各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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