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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上等廉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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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11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做上等廉者
李中乐
古人将“廉”者分为三等:“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大意是:道理看得明白而不胡乱获取者,为上;崇尚名声节操而不随意获取者,次之;害怕法律、为保全禄位而不敢获取者,再次之。这对我们今天的反腐倡廉很有启发。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从思想上深刻认识为什么必须这样做而不能那样做的道理,人的行动才具有高度的自觉性,这种自觉性才能够坚定和持久。我们共产党人之所以能够保持清廉的美德,并不是由于我们仅仅崇尚名声节操,更不是因为我们害怕法律的惩处或者为了保全禄位,而是因为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由于我们“道理看得明白”,本意就不想获取,因而我们的清廉表现如行云流水般舒展自然,一点也没有做作之态和勉强之意,有的甚至进入了“廉而自忘其廉,则人高其行而服其德”的境界。这是我们社会的本质和主流。
人的认识和觉悟不可能整齐划一。社会上还存在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我们的队伍中,在绝大多数同志保持清廉品质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极少数腐败分子。而且,清廉和贪婪之间,并不存在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有时廉者也会转化为贪者。尽管促成廉者演变成贪者的原因很复杂,但根本原因是其世界观、人生观没有改造好,养廉的动机不纯。那些仅仅出于“尚名节”、“畏法律、保禄位”的考虑而暂时不贪的人,一旦遇到适当的环境和条件,自以为手段高明、神不知鬼不觉,无损于“名节”,自以为可以侥幸逃脱法律的惩处而稳保“禄位”时,就难以自持。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我们不但要培养廉者,保护廉者,还要采取措施,力促贪者向廉者转化,防止廉者向贪者演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洁身自好,遵纪守纪,无疑是很必要的,但是,最最根本的是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要做上等廉者。这就要提倡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事事处处用共产党员和党的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就要时时扪心自问:自己的养廉动机,是“见理明而不妄取”呢?还是“尚名节而不苟取”呢?抑或是“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呢?倘若答案不属于第一种,就应该好好自省一番,幡然彻悟。只有这样要求自己,我们才能有希望成上等廉者,永葆共产党人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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