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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全国妇联要求选拔优秀女干部要有新突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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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2-2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中组部全国妇联要求
选拔优秀女干部要有新突破
本报北京2月22日讯记者徐如俊报道:记者从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座谈会获悉,选拔优秀女干部的工作将有新的突破:到本世纪末,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中央、国家机关部委领导班子,要尽可能配备女干部;地(市)县、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争取配备2名女干部;在女职工比较集中的行业和部门,应有适当数量的女干部担任领导职务。今后三五年内,女党员的发展比例要在目前的占年发展党员总数的19.2%的基础上,提高2—3个百分点。
这次座谈会是由中组部和全国妇联联合召开的,旨在总结交流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情况和经验,研究探讨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对今后一个时期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进行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张全景分别在会上讲了话。
陈慕华在讲话中指出,近几年来,全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已经有了可喜的进展,女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女干部在各级领导班子中的数量逐步增多,女干部成长的社会环境日趋改善。到1993年底,全国女干部人数已达1189万多人,占干部总数的32.16%,比5年前的女干部数量增长224万多人,所占比例提高了两个百分点。一大批女干部陆续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全国行政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女干部已达3.8万多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9.56%,比5年前提高了1.6个百分点。1994年又有一大批女干部被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陈慕华强调,我国政府在执行《内罗毕战略》国家报告中已明确表示:“今后,我国的行动目标是,在2000年以前,实现各级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以上的女性,以便能够代表妇女特殊利益和要求,对平等与发展方面的决策施加影响。”这是中国政府对世界作出的承诺,实现这一目标,是国家的责任,是党组织的责任,也是妇联的责任。各级妇联要积极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工作。
张全景在讲话中说,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是我们党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指导下所形成的优良传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从全党工作的大局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力争使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的工作在现有的基础上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张全景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认真落实这次会议提出的工作目标,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选拔女干部;要进一步扩大识人视野,广开进贤之路;要抓紧选择充实后备干部中的女干部,使女干部在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始终保持一定数量;要加强基层女干部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女干部来源;要从基础工作抓起,加强在优秀妇女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要大力宣传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逐步形成文明进步的妇女观,为大批优秀女干部的脱颖而出和女党员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他最后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关于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这次会议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提出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意见,分阶段逐项加以落实。
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妇联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有关人民团体以及解放军总政治部、武警总部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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