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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通货膨胀必然导致经济滑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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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2-23
第9版(理论)
专栏:改革热点纵横谈

  治理通货膨胀必然导致经济滑坡?
罗精奋
抑制通货膨胀是今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和经济工作中的一件大事。那么这会不会又像1990年前后那样,带来经济下滑、市场疲软?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治理通货膨胀的决心和采取措施的力度。
    一
的确,国内外不少专家学者认为,经济过热、发展过快,往往伴随着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率高升;而要治理通货膨胀、降低物价上涨幅度,就得要以放慢经济发展速度作代价。提出这一观点不是完全没有根据的。不少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为这一论点提供了某些客观事实和佐证。比如,法国1969—1973年,国内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6.7%,经济发展较快,而消费物价指数也上升较快,平均每年为4.6%;1986—1993年8年中,消费物价指数平均每年只有2.9%,各个年度都稳定在3%左右,物价上升幅度的确不大,但经济增长也缓慢,国内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只增长2.1%。
但国际经验也表明,有些国家在某一发展时期既取得经济的高速增长,又保持物价处于较低水平,完全是另一番情景。比如,日本在60年代创造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奇迹”,连续6年经济增长速度超过10%。1970年与1963年相比,国内生产总值翻了一番,7年间平均每年增长10.4%;而同期消费物价上涨率则较低,平均每年只有5.4%,既低于高速增长前两年(1962、1963年)的7%,也低于70年代平均每年上升9%的幅度。前联邦德国在第一次石油危机前,经济发展速度也较高。1965年与1950年相比,国内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6.9%,而消费物价指数为2.1%,处于较低水平。再看一看亚洲的新兴工业化国家,韩国从1962年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到1988年,是其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其中1968—1978年是把发展重化工业作为战略重点的时期,这一期间的国内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10.1%,由于那时正经历第一次石油危机,因此消费物价指数较高,平均每年为14.2%。1983—1988年是韩国又一个经济高速增长阶段,这一期间该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平均每年高达10.4%,但消费物价指数平均每年只有3.5%,其中有4年在3%和3%以下,是近20多年来的价格低水平时期。新加坡在1966—1972年是经济高速增长时期,这一时期国内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13.9%,各个年度的增长率都在11%以上,但消费物价指数较低,只有2.3%。新加坡的经济长期稳定发展,而物价则长期比较稳定,除1973—1974年和1980—1981年两次石油危机时期外,其他多数年份的消费物价指数一直保持在2—3%或2—3%以下。又如,泰国的国内生产总值1987—1990年平均每年增长11.2%,而消费物价指数只有4.4%,低于该国80年代平均每年上升6.3%的水平。
特别是美国在70年代发生了经济滞胀,使人们对经济增长与通货膨胀的关系有了新的思考和新的认识。美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率从60年代的3.9%下降到70年代的2.8%,而消费物价指数却从60年代的2.3%上升到70年代的7.5%。这是人们所不愿意看到的。更为糟糕的是,有的国家(主要是拉美国家)发生恶性通货膨胀,物价指数达到“天文数字”,而经济增长不快且时有起伏。比如,巴西的消费物价指数1992年与1987年相比增长10.5倍,而同期的国内生产总值却反而有所下降。玻利维亚1978—1992年15年间通货膨胀率长期居高不下,消费物价指数平均每年上升133%,尤其是1982—1986年5年中平均每年上升7.76倍,其中1984年和1985年发生恶性通货膨胀,消费物价指数分别比上年上升12.8倍和117.5倍,经济状况十分不好,国内生产总值1982—1986年平均每年反而下降2.6%。
由以上事实可见,处于某一发展阶段,有的国家经济发展较快,通货膨胀率也高;有的国家经济发展缓慢,但通货膨胀率却居高不下;有的国家经济发展很快,但通货膨胀率却很低。国际经验表明,经济发展快慢与通货膨胀高低之间没有必然的规律性的稳定联系。因此,以为治理通货膨胀、降低通货膨胀率就一定会带来经济的滑坡,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只要工作做得好,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就有可能取得既保持较低的通货膨胀率,又获得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并经过几年努力,经济发展水平上一个新台阶。自80年代中期以来,发达国家的平均通货膨胀率一直控制在5%以下。1993年与1983年相比,平均每年只上升3.8%。1994年经济进入全面复苏或扩张时期,但平均通货膨胀率仍在3%以下。我们应当努力实现这样的目标。
    二
通货膨胀不管其具体的表现形态如何,其产生的直接诱因又多种多样,或者像西方学者那样把通货膨胀归纳为“需求拉动型”、“成本推进型”和“结构调整型”,但归根结蒂它是社会货币供应过量引起来的。这一点不能有丝毫含糊。社会上有关通货膨胀各种原因的分析,都是货币超量供应这一本质原因派生出来的。在我国主要是现金和可以用于转帐结算的存款的供应量过多。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价格普遍的持续轮番上涨是通货膨胀的表现形式,也就是说,通货膨胀是因,价格上涨是果。因此,治理通货膨胀、避免价格大幅度上涨的中心环节和根本措施是,必须严格控制货币供应和贷款发放,切实履行保卫人民币币值稳定的职能。货币从超量供应回复到正常供应,可以促使企业的优化重组,有利于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
在西方国家中央银行具有较大的独立性,不少国家的《银行法》中规定,中央银行有权独立执行货币金融政策。在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被称为另一个联邦政府,并承担宏观调控的职能。近年来美联储主要通过定期调整利率(联邦基金利率和贴现率)和日常的公开市场业务调节市场货币流通。我国的情况当然与他们不同,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必须坚决保卫人民币的币值稳定,这是1994年初金融改革中明确规定的首要目标,决不能动摇。为了使银行切实履行这一职能,除银行自身努力外,应当顶住来自政府(主要是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压力,重视运用对金融机构的贷款手段,因为货币供应主要是通过贷款发放出去的,而银行信用扩张必然导致通货膨胀。国有专业银行则要择优发放贷款,即只能贷给效益好、资金回报率高、有偿还能力的企业。谁资金回报率高,谁就优先获得贷款。对于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由政策性银行发放贷款。政策性银行不以营利为目标,但也必须确保其资金具有经营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也就是说,获得政策性贷款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工程项目也要有赢利,在获得优惠贷款后,有能力按期偿还本息。这是银行资金运行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如果违背这些原则,严重的通货膨胀就不可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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