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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家华在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上强调加强物价监督 确保涨幅明显回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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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2-28
第2版(经济)
专栏:

  邹家华在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上强调
加强物价监督 确保涨幅明显回落
本报北京2月27日讯新华社记者李安定、本报记者费伟伟报道:由国家计委、全国总工会共同召开的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今天在北京闭幕。会议提出要加强协调,扎实工作,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抑制通货膨胀,确保物价上涨幅度比去年明显回落。
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并为全国物价大检查、职工群众物价监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锦旗和证书。
邹家华指出,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发展的势头。同时,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最突出的是物价涨幅过高,通货膨胀形势比较严峻。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要把抑制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协同努力,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调控措施,尽快把过高的物价上涨幅度降下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价工作占有重要地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物价工作的领导,稳定物价机构。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物价监管,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大力查处乱涨价、乱收费。要充分发挥价格社会监督、内部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国家计委主任陈锦华在讲话中对1994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陈锦华强调,价格监督检查作为规范价格秩序、抑制通货膨胀的重要手段,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有力保证,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必须加强,不能削弱,要长期坚持下去。今后的工作思路是强化国家监督、扩大社会监督、健全内部监督、注重舆论监督,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陈锦华指出,价格的社会监督是广大职工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经济事务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形式,是国家专业价格监督的重要辅助力量。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建立起多层次、全方位的价格社会监督网络,才能完善对价格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陈锦华要求,1995年要加强协调,扎实工作,确保物价上涨幅度比去年明显回落。一是要继续实行物价控制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按国务院规定切实负起控制物价的责任。二是要认真落实中央各项宏观调控措施。三是要以粮食、棉花、食油、肉类、蔬菜和化肥等6种商品为重点,进一步改革流通体制,发挥国有商业主渠道作用。四是要以建立健全价格调控体系为重点,继续推进价格改革。五是要切实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丁华在会上肯定了职工物价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指出职工物价监督工作体现了我国政治体制的特色,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代表了广大职工群众的愿望。张丁华希望各级工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大胆创新,积极创造工作条件,努力探索改进职工物价监督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张丁华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各地职工物价监督组织要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会议表彰了一批全国物价大检查和职工(街道群众)物价监督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国家计委、全国总工会、国内贸易部有关领导同志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物价局局长、总工会主席等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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