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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朝国境铁路协定在北京签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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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1-29
第1版()
专栏:

  中朝国境铁路协定在北京签订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代表团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交通省代表团,于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到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五日,根据国际铁路旅客及货物联运协定,在北京举行了中朝铁路联运协定的谈判,于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五日签订了中朝国境铁路协定。根据这一协定,中朝间将于一九五四年四月一日建立两国铁路间的货物联运,于一九五四年六月一日开始旅客行李联运。
签字代表,中国方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副部长武竞天,朝鲜方面为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交通省副相南学龙。
参加签字典礼的,中国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亚洲司副司长何英,交际处副处长王拓及铁道部有关各局局长等多人;朝鲜方面有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驻华大使崔一,商务参赞金国辅及全体代表团团员。
在举行签字典礼时,中朝双方代表均深切表示:这一协定的缔结,将进一步增强中朝两国人民的友谊,促进中朝两国间交通运输事业的合作与发展,从而将更丰富了中朝两国间以及与苏联及其他新民主主义国家间的经济文化的互助合作。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交通省代表团于二十五日晚间离北京返平壤,行前铁道部滕代远部长曾设宴欢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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