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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新就法官法的通过发表谈话指出提高法官素质保证严肃执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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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03
第5版(要闻)
专栏:

  任建新就法官法的通过发表谈话指出
提高法官素质保证严肃执法
据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已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记者日前就这部法律的有关情况,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
任建新说,制定《法官法》,概括起来是出于三个需要:一是实现法官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的需要。二是保证法官素质的需要。三是严肃执法的需要。
关于制定《法官法》的过程,任建新说,《法官法》从起草到通过,历时八年,易稿30多次,倾注了各有关方面众多人员的心血和智慧。起草工作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
关于如何贯彻实施《法官法》,任建新说,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并全面、深入地贯彻实施这部重要法律,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首先,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这部法律,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为全面贯彻实施这部法律做好思想准备。
第二,全面、系统地执行《法官法》的各项规定,把法官队伍的素质和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今后法院增编进人,要严格执行《法官法》的各项规定,不符合条件的,绝不能当法官。经培训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该辞退的辞退,该转岗的转岗,决不迁就照顾。对不履行法官义务,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法官,要依照《法官法》,严肃处理。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起草与《法官法》配套的几个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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