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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基金会应规范运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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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06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来信

  合作基金会应规范运作编辑同志:
湖北省保康县有12个乡镇办起了农村股份合作基金会。截至1994年7月底,累计吸股聚资350多万元,股东达4265个;面向农村累计发放借款268万元,用于兴建绿色基地和支持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从事农副产品购销;借款到期回收率在80%以上。既方便,又解决问题,受到农民的欢迎。
但基金会毕竟是农村改革中的新生事物,在运行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的农村金融机构不给基金会开设帐户,拒绝基金会存款,以致有些基金会出现违规作法;二是部分基金会偏离了办会方向和宗旨,名为基金会,实际办理存贷业务,以利差盈利,吸收股金利率和借款利率偏高;三是资金利用率低,安全无保障。基金会为方便股东、及时支付现金,把备用现款放入保险柜,不存入银行,也无人值班,这样资金不安全,又造成资金闲置。
我们建议:
⑴合作基金会应端正办会方向,做到坚持互助性,防止办成金融机构;坚持社区性,防止走“官办”道路;坚持民主性,防止变成少数干部“小金库”。
⑵加强管理,做到规范运作。严格按章程办事,不放“指令款”和“权力款”,不办理存、贷业务,只以入股聚集资金,按期分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以区别金融机构存贷业务。
⑶农金部门应给基金会开设存汇帐户,增加资金来源,为了服务农民、服务农村的共同目标,与基金会携手并进,共同发展。
  保康县工商局张永东罗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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