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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流通秩序 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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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07
第2版(要闻)
专栏:

  整顿流通秩序 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国家计委主任陈锦华今天在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的报告中提出,今年要整顿流通秩序,加强对市场价格的调控和监管。
陈锦华说,今年要继续完善已出台的流通体制改革措施,以粮食、棉花、食油、肉类、蔬菜和化肥等商品为重点,整顿流通秩序,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减少经营环节,降低流通费用,努力保持价格的基本稳定。对关系人民生活基本需要的重要商品,要按照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分开的原则,保持国合商业必要的经营比重,发挥国有商业和供销社稳定市场、平抑物价的主渠道作用。对非国有商业组织,要加强引导和管理。国家要掌握调节市场供求所必需的货源,抓紧建立健全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价格风险基金制度,增强国家调控市场的经济实力。继续实行“米袋子”的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的市长负责制。进一步健全市场法规,严格执行已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依法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打击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行为,促进公平、公开、有序的市场竞争。
陈锦华在《关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中强调,今年价格改革的重点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继续严格监审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健全价格管理调控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监审的通知》,以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止牟取暴利行为的暂行规定》。各级物价部门要切实依法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督管理,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坚决查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抓紧起草《价格法》、《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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