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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的人们千万要警惕——写在几起非法集资案被查处之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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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08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善良的人们千万要警惕
——写在几起非法集资案被查处之后
本报记者吕明军
近几年,除沈太福的长城公司非法集资诈骗案外,又有多起金额巨大的非法集资案被查处,如重庆有个仅有两年文化的农妇集资几百万;福建南翔的一个退休女工集资几千万;大连的一个普通中学教师集资了几个亿……
这些人在短时间内聚敛了群众手中的血汗积蓄,任意鲸吞,肆意挥霍,严重地破坏了金融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干扰了政府工作,威胁着社会的稳定。
对这些害群之马的不法行为,当地政府理所当然地予以干预,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的查处,以使老百姓的损失降至最低点。但是,那些受过骗或未受骗的善良的人们,应从这些发人深省的案件中汲取教益。
  大凡非法集资者,无不玩弄各种花招以售其奸
花招之一:高息利诱。这是最普遍的又是最有效的手段。一般以月息15%—30%,甚至更高的利息向人们投出诱饵。在武汉“拆零售楼”的非法集资中,其蛊惑人心的广告是“投资1万元赚回20万”;上海金源房地产有限公司非法集资的诱惑是,投资300美元,可获4倍于同期外汇利率的收获。这些宣传迎合了一部分人的高盈利心理。
花招之二:打着“财源茂盛”的幌子。除利用高息引诱外,还给人以资金回报率有切实保障的印象。南翔那个集资者曾吹嘘自己正与深圳、北京的大老板联袂合作,经营利润丰厚的房地产生意;更有胆大包天者,竟敢胡吹本公司做军火出口生意,让人感到钱往这里投有利可图,万无一失。
花招之三:拉大旗作虎皮。有的说自己与某位高官是生意合伙人,与某高干之女是莫逆之交;有的说自己是通天人物,有坚实的后盾。
花招之四:搞包装,树形象。这些人不惜工本,利用新闻媒体,乔装打扮,成为当地赫赫有名的热心公益事业、肯于解囊捐款的慷慨之士。大连那个集资者更是把自己打扮成不讲究吃穿、不住高级宾馆的“亿万富翁”。
花招之五:集资之初,按期发放利息,增加信任度。非法集资的初始阶段,他们大都按期发放利息,使其允诺成为现实,给投资人以甜头。福建南翔那个集资者还玩弄提前付息的把戏,表现出财大气粗,效益绝佳的境况,以增加社会的信任度,诱使更多的人家走进陷阱。
花招之六:寻求保护伞。他们深知,把戏早晚要被戳穿。所以就千方百计地寻求保护伞,于是,一些干部便成为他们猎取的对象。或直接贿赂,或给挂上顾问、董事头衔,或让其亲属参与公司业务。重庆那个集资者就曾经把一些有职有权的干部拉下水。
  人们在追求最大利益的资金投向时应慎重从事,三思而后行
沈太福的长城公司诈骗案的曝光,曾在全国引起很大震动。殷鉴不远,为什么还有一些人不吸取教训,继续上当受骗?
主要原因是高利率的驱动和缺乏起码的金融知识。从已经揭露的案件看,几乎所有的非法集资者,既没有强有力的法律约束,又没有可靠的开发性生产项目,且内部管理混乱,中饱私囊,肆意挥霍。事实上,他们从来就没有去想集资的回报率会高于允诺的高利率,因为这是不可能实现的梦想,15%以上的高利率明显违背了金融运行规律,只不过是玩弄拆东墙补西墙,以新资补旧债的把戏而已。
因此,对于没有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评估、公证,以集资者信用担保的非法集资,不管其鼓吹的如何震天价响,不管其许诺的如何有利可图;也不管其是明的,还是暗的,人们都不要为其所惑,为其所动。这种没有法律保障的非法集资,是注定要露馅的,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那时,投资人不仅利息或红利泡汤,就是本金能否如数收回也是未可知。
记者在一些地区了解到,一些卷入非法集资的投资者一方面奢想获得极高的资金回报率,另一方面也担心到期收不回集资款,所以整日里生活在惶惶不安之中,影响了个人情绪、家庭生活乃至社会安定。
不幸中的幸事,是政府有关部门从大局出发,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清查,坚决追款,避免了投资者更大的经济损失,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欢迎;但也有少数投资者不是反省自己的行为,总结教训,反而怨天尤人,这种态度显然是不可取的。
今后,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有待于深化,资金不足短时间内不可能有效解决的情况下,以各种面目和手法出现的非法集资还可能出现。
善良的人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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