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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的希望所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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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10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精神文明建设的希望所在
这些年来,我每次参加政协大会和常委会会议,都感到委员们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非常关心,许多发言语重心长,使人从中看到人心所向。
现在,我国精神文明领域中的确存在诸多问题,有的还比较严重。但是,笔者通过自己的粗浅观察与思考,也感到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已经出现了一些意义深远的积极因素,足以使人增强信心。
首先,我感到党和政府贯彻“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是很有决心的。这突出表现在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各种措施均逐步深入并形成系统。从反腐倡廉、扫黄打非到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和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等等,都进行得比较扎实而有效,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从调动各种手段的角度来看,现在教育、法制、组织措施和公共舆论等各个方面也正在形成一种合力,保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老百姓常说:“共产党真正想要办的事,没有办不成的。”现在我们看到党和政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确有决心,所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件大事也是一定能办好的。
其次,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初期,社会上出现“一切向钱看”的思想乃至各种坑蒙拐骗等不法行为,是不足为怪的。但是在市场经济机制逐步趋于完善,进入法制健全、运行规范的阶段,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及各类经营者就不可能再靠任何短视行为来牟利,更不能从事非法牟利而不受惩罚。世界上一切经营成功、历史悠久的企业,其企业文化的核心无不体现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早就提出的“以义为利”(《礼记·大学》)、团结职工、增强内聚力要靠一个“义”字;开拓业务、增强竞争力也要靠一个“义”字;当然,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义”的内涵是不同的;各个企业所讲的“义”也各有侧重。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讲“义”就必须合乎一定道理并与公众互利;否则企业就无法生存,更谈不到发展。我国要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以义为利”必须是在“为人民服务”中谋求企业的发展。正如一些企业家所指出,企业必须“为人民服务”,其具体表现就是保证产品质量和为顾客服务。这种看法固然表现了这些企业家的思想觉悟,但更有实质性的乃是服从于不可抗拒的市场法则,即企业如果缺乏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那是无法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的。因此,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成熟阶段时,各类企业为求生存发展必将进一步确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而这又必将对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产生巨大的影响。
再次,就是在精神文明领域中出现诸多问题时,人民群众中的“良知”与爱心却出现了越来越广泛而深刻的表现。例如对“希望工程”的各种形式的资助;对残疾人福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青年志愿者行动”的蓬勃发展,北大“爱心社”得到许多学校的响应;杭州领养孤儿,北京救助病孩;车站前集资帮助无钱买票的旅客,高原上打井使缺水的人民喝到甘泉……其它种种济困扶危、排忧解难的义举也在各地纷纷涌现。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良知”的内涵是非常丰富的,其影响也极为深远。因此,受到五千年优秀传统文化熏陶的中华民族,其“良知”必然深厚。又因为“良知”是在社会实践中养成的,所以它在今天的表现乃是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通的;它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最有群众性的思想感情基础。
以上所说的这些因素,并不能概括精神文明领域中出现的各种有生命力的新鲜事物,但仅是这些因素,已足可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巨大进展的希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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