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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与道德精神的期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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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10
第9版(理论)
专栏:

  市场经济与道德精神的期待
张晓林
市场经济的启动与拓展已成为当今中国发展的大势。在看到它活跃经济,解放生产力,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经济生活中的商业欺诈、伪劣膺品、剽窃商标、坑蒙拐骗等经济行为,屡屡发生,也着实让人头痛。这里,有经济运作、法制疏漏、行政管理上的问题,但也有道德方面的问题。即使是经济、法律、行政问题,背后也隐含着道德问题。可以这样说,市场经济中的种种经济劣行,不论表现形式如何,从道德的层面讲,都具有不道德或反道德的性质。人们既热切地期待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又对经济生活中的这些不道德行为大量出现感到某种困惑。
为什么在市场经济需求和期待道德精神时却出现道德精神的某种失落?追根溯源,原因是多方面的,从道德层面上讲,有两点至少不能回避。第一,对以往道德观念的审视在某些人那里发生偏误,变成对整个道德的否定,落入了道德虚无的窠臼。任何一次社会变革都要引发对以往道德观念的重新审视,在我们这个改革开放和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历史变革时期更是如此。现存的每一个道德观念都要面对审视,要么为自己的存在而辩护,要么放弃自己的存在。这种道德的审视是应运而生、不可避免的,而且具有巨大的积极意义。正是由于这种道德的审视,我们才有可能涤除弥漫于社会上的鄙夷经商、轻视知识、封闭保守、慵懒依赖等封建的、小生产的以及“左”的道德观念,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无可置疑,对以往道德观念的审视必然包括对陈旧道德观念的否定。但是,这种否定是经过具体分析和科学甄别的,绝不是盲目、轻率的感情用事。遗憾的是,这在有些人那里有意无意地走了样,对以往道德观念的审视变成了对以往整个道德观念的否定,理性的梳理变成了感性的冲动。在他们眼里,不仅以往道德观念是一系列荒谬的积淀和堆积,而且道德本身也是压抑人的清规戒律。从这样的意识出发,道德自然被看作有害的,必须拒斥的。市场经济中出现的种种不道德或反道德的行为,不能不说和鄙视道德的认识偏误有关。第二,小生产的道德意识从中作祟。市场经济的发展只能在历史给定的条件下展开。我国曾是小生产的汪洋大海,即使到现在,自然经济成份的比重也不少。这样,我国的市场经济,不仅要在经济落后的条件下起步,而且也被置于自然经济衍生的小生产观念的包围之中。正像人们经常说的,有一千个观众,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市场经济在不同的观念意识之下也会有不同的理解。作为现代的市场经济,是注重法律秩序,讲求职业道德的。但是,在小生产的眼光之下,市场经济会发生严重畸变,蜕化为放任自流、自由散漫、无拘无束的经济。那些缺斤短两、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不道德或反道德的营销行为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看作是小生产无纪律、无秩序、无约束思想意识的反映。尽管市场经济是现代化经济,但活动于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人的素质和经营作风未必就是现代化的,甚至还远远滞留于小生产的观念之中。诚然,再成熟的市场经济也不可能避免不道德或反道德的经济行为。但不同历史条件下的市场经济所反映出来的不道德或反道德的经济行为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不同的历史成因。假如这样说不错的话,那么我们面对的许多不道德或反道德的经济行为,更多地带有市场经济初始阶段的特点,带有小生产观念意识影响的特点,这也就是我们为什么要把市场经济中道德精神的某种失落归于小生产观念作祟的原因。
市场经济中的道德精神内涵是很丰富的,最基本的是“诚信”原则。也可以说,市场经济中的道德精神主要是指道德的诚信原则。何谓“诚”?开心见诚,无所隐伏也;何谓“信”,诚实不欺,信而有征也。道德的“诚信”原则表明,在市场经济中,任何经济人、任何经济行为都应当诚实有信,无欺无诈。市场经济讲公开竞争、平等交易、热情服务等,但贯彻其中的是诚信原则,没有诚信,其他也就无从谈起。市场经济讲契约关系,但契约的践行,除了靠法律保护以外,也要靠诚信来维系。买卖双方如果没有起码的“诚信”,那么就不可能有契约,有契约也不可能得到遵守。大凡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经济运作有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有“诚信”的经营作风。一些名牌企业、名牌产品,之所以声望高、盛誉隆,除了质量,就是诚信,而且诚信更为根本。因为如此,道德的“诚信”往往被称为市场经济中的“帝王原则”。不夸张地说,有“诚信”精神,市场经济运作就会有序井然,无“诚信”精神,市场经济就必然陷入紊乱。说市场经济中道德精神的某种失落,主要是指“诚信”精神的失落,而需求和期待的也主要是道德的诚信精神。
培育和倡扬市场经济中的“诚信”精神,我们的条件是得天独厚的。这既指我们是市场经济的后行者,可以从西方发达、成熟的市场经济那里吸取“诚信”原则重要性的经验,也指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可以为“诚信”原则的贯彻发挥政治保障作用,但更主要是指我们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传统道德文化可以为“诚信”原则的培育和倡扬提供丰厚的道德营养。“诚信”对于我们传统道德文化来说并不陌生。信手拈来的论述就不少,如“人无信而不立”,“以诚相待”,“朋友有信”等等。客观地说,在我们的传统道德文化中,“诚信”是受到重视和推崇的。当然,传统道德文化中的“诚信”,主要是关于人际关系的泛论,并不是针对经济领域、经济行为、经济现象而言的,而且历经漫长的封建社会,也浸染、渗透着浓重的封建色彩。但我们不能因此或是漠然视之,不闻不问,或是讳莫如深、拒之门外。相反,应以积极的精神和科学的态度,在分析、梳理、改造的基础上承继这笔历史遗产,做到古为今用,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诚信”精神服务。实际上,这涉及到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问题。如果说任何一个国家的现代化都要面对和利用自己的传统文化的话,那么我国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显而易见是需要包括传统道德在内的传统文化的支持。从这个角度讲,分析、改造、利用传统道德文化中的“诚信”原则,是关系到我国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的大问题,其意义不言自明。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对传统道德文化中的“诚信”原则的改造和利用,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的发展以及由这种实践提供的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以“诚信”为主的道德精神一定会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蔚然成风,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一定会在这种优化的道德氛围下得到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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