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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颁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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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1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颁布
本报讯记者王比学报道:司法部新闻发言人向记者透露,司法部近日颁布了《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此《办法》的出台,对健全和规范委托公证人(香港)制度,加强香港与内地的民事、经济、法律联系,促进香港地区的长期繁荣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截至去年年底,已有87位香港律师担任委托公证人,公证业务由初期办理香港居民回内地处理民事法律事宜方面的证明,扩展到办理香港公司、社团等到内地处理经济法律事务、司法、仲裁事务等方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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