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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优先发展投入应有保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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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12
第5版(两会专页)
专栏:

  教育优先发展投入应有保证
民盟中央常委戴树和(代表民盟中央)
关于教育投入问题,一直视为消费性投入,而不作为生产建设性投入,也缺乏法律约束。
我们建议:(1)国家应尽快制定保证教育投入的具体比例和实施步骤,使政府对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2)为了有效统筹各渠道筹集的教育资金(包括希望工程等),使其发挥最大效益,建议国家尽早设立教育银行,运用金融、信贷手段支持教育事业更好地发展。(3)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抓紧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并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弊端,对挪用教育经费者,严惩不贷。各级政协,要履行民主监督职责,定期会同有关部门视察各地教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商请有关部门解决。
保护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改善教师生活待遇,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是发展我国教育事业的关键。改革开放十几年来,我国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有了很大提高,然而教师待遇仍然偏低,教师队伍流失趋势加剧。
我们建议:(1)切实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大力宣传尊师重教的先进事迹,把建立一支合格的、稳定的教师队伍,作为至关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2)切实保证“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在解决教师住房、医疗问题上,应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同时,加快民办教师的转正工作。(3)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强化学校的内部管理,提高办学效益,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增强各级领导法制观念,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为教育办实事,应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和政绩考核的重要标准。各级主要领导干部都要树立“为官一任,兴教一方”的重教意识。(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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