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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选择了“服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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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12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他们选择了“服务”
本报记者吴兢
出入国境,对于中外申请人来说,都不折不扣是个大事,所以,在许多人眼里,分管此项业务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谓大权在握。
然而,走入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中外申请人感受到的却是“服务”:热情、周到加上高效率,正如兰州大学化学系讲师王秋林在意见簿上的留言:“到管理处,让人感到的确是在接受服务。”
在权力与服务的辩证关系中,管理处选择了服务!真心实意为民服务。
早在1987年管理处还是管理科的时候,他们便响亮地提出了“假如我是申请人”的口号,从此为民服务的意识在管理处深深扎下根来,成了他们这里不变的传统。“能让申请人一次办好的,一定不让申请人跑第二次。”为此,该处练就了一套过硬的业务功夫,提供高效率的服务,印发了《申请出国须知》和《申请去港澳台须知》,发给申请人。
1994年初,一位女青年申请去日本自费留学。本来申请的时间就很紧张,且又有人上管理处反映与她有财物纠纷,这位女青年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此时,又是管理处的同志“雪中送炭”,他们及时将当事双方请到管理处面谈协商,双方很快便达成了一致。问题解决了,申请也及时地办好了,那位女青年如期赶赴日本。
对于自己的同胞,管理处热情服务;对于来华的外国人,管理处的服务也非常周到。为了让来华外国人能更快更好地适应我国的生活,他们适时地印发了《外国人来华须知》等材料,并主动上门或通过电话讲解宣传我国法律,外国朋友多次对管理处周到的服务表示满意:“兰州城市美,兰州人更好。”
在兰州城,管理处的清廉远近闻名。往往是申请人在这里受到了热情高质的服务,却未送出一分钱礼,甚至无需敬一支烟,管理处早已形成了“拒收礼品光荣”的好风尚,请客送礼反而成了“过街老鼠”。1992年,他们建立了“拒收礼品登记簿”和“拒请吃喝登记簿”。据不完全统计,1992年以来,他们拒收了金首饰6件、茅台等名酒20瓶、人民币7830元等等,还谢绝请吃84次。
1995年9月,兰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被公安部授予“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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