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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个“法律户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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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12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法制沙龙

报个“法律户口”
沈永昌
某中外合资企业生产的一产品质优价廉,成了国内外市场上的“抢手货”。不幸的是,该企业没有依法及时为产品注册,报个“法律户口”。一年后,当该企业想到为自己的产品依法“上户”时,谁知,这产品的名儿已被另一个外商捷足先登,抢先在商标局注册。那家企业的商标便从此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企业生产的产品要在工商部门进行商标注册,报上“户口”,方能受到法律保护。可现今的状况是,一些企业轰轰烈烈开张,但几年过去了,其生产的产品却仍没有依法注册商标。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仅以上海为例,全市31万户内资、外资和私营企业中,总共只有2.29万多件有效注册商标,平均每13家企业只拥有1个有效商标。由于商标注册率低,导致一些没有注册的名牌产品,商标被别人“抢注”在先或假冒,这些厂家因为产品没有依法注册、得不到法律保护时,才感到有苦说不出。
法律规定,商标是企业产品的特定标志,是知识产权,更是一种无形资产。企业的形象、产品的声誉都集中体现在商标上。在国外,知名品牌在市场推广初期往往就先对商标予以注册。英国有家联合利华公司,一家就拥有7万多个商标,是眼下整个上海注册商标的三倍多,外商注重商标注册可见一斑。如果我们的企业辛辛苦苦创造名牌产品,却因忽视产品商标依法注册而使这种无形资产白白丧失,真正令人可惜。
为使自己的产品在市场竞争中能受到法律保护,至今还未给产品注册的企业,还是赶快去商标局,依法给自己的产品及时报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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