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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长的“二号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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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12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执法者风采

公安局长的“二号令”
赵振水焦东海
在豫北焦作地区,假若你想请公安干警吃顿饭、喝杯酒,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儿,因为每个公安干警,身上都装有一张《焦作市公安局局长二号令》。
这张“二号令”上印着八字十条:严禁身着警服饮酒、严禁喝办案关系酒等。这是焦作市公安局为抓公安队伍建设,于今年8月份颁发的。
这张公安局长的“二号令”,是焦作市公安局为达到从严治警之目的,向全市公安机关、武警、消防官兵和企业经济民警,发出的“禁酒令”。他们将“禁酒令”的八字十条张贴在办公场所,印制成卡发到全市6666名干警手中,从市、县公安局长到每一个基层公安干警人手一卡,每人写出保证书,必须严格执行。同时,市、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成立了警容风纪纠察办公室,设立了“禁闭室”,并发表了电视讲话,向社会各界公布了举报监督电话号码。发现违犯“局长二号令”者严惩不贷。
博爱县公安局一名副局长,一顿喝了八两酒,酒后驾车撞了老百姓的民房,肇事逃跑,严重地损害了公安干警的形象,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对其立即关“禁闭”7天,治安拘留7天,并给予记过处分,撤销了其副局长职务。
据统计:自“公安局长二号令”颁发实施之后,焦作市公安机关已严肃查处因饮酒违犯“局长二号令”的案件6起7人,有效地刹住了一些损害警察形象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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