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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教加强管理国家教委负责人答中外记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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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15
第2版(两会专页)
专栏:答记者问

  依法治教加强管理
国家教委负责人答中外记者问●时间:3月14日上午●地点:北京国际饭店“两会”新闻中心●被采访人:朱开轩柳斌
记者:人大代表正在审议的《教育法》会对中国的教育事业产生什么影响?
朱开轩(国家教委主任):这是我国教育的一部基本法,具有相当广泛的群众基础。如能通过,将使教育在中国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得到法律的保障,意义重大;把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成就同改革所取得的教育经验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下来,对我国今后教育事业的发展也具有深远的影响。《教育法》通过了,我们就有了基本条件有步骤地展开全面的教育立法工作,希望教育立法的整体框架在这一届政府完成,促进我国尽快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
记者:请问国家教委采取什么措施解决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孩子的失学问题?
朱开轩:我国的小学生入学率在98%以上,农村孩子的失学率平均在3%左右,有的地方还要高一点。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教育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农村教育的目标是在5—6年的时间内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这是“重中之重”。
农村教育实行“三教统筹”的政策,即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统一筹划,实现农、科、教相结合,使大部分人能学到一技之长,具备发展、致富的本领。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央和省一级要设立义务教育专项资金,使边远山区、贫困地区的孩子能受到教育。此外,还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目前我国正在开展的“希望工程”、“春蕾计划”都是为了帮助失学儿童受到教育。
记者:目前,拖欠教师工资的情况如何?
朱开轩:这种现象是存在的,1993年比较严重。颁布《教师法》后,各级政府采取了有力措施,1994年春节前基本解决。出现新的拖欠是因为教师工资标准有了较大幅度提高,根据新的工资标准,中小学教师增加工资部分从1993年10月算起大约需支出100多亿元。现在拖欠的主要是教师新增的那部分工资。目前,去年拖欠的教师工资已有90%得到了兑现。
记者:如何划分依法筹措教育经费与乱收费乱摊派之间的界限?
朱开轩:我们对义务教育只收杂费,非义务教育适当收费,这是改革的方向。适当收费也只收取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大致为10%—20%。以大学为例,国家教委主管的学校平均每年收取1000—1500元。这是一般生活水平的家庭可以承受的。为保证家庭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我们广泛地采取了奖学金特别是贷学金制度;对特别困难的学生(约占大学生总数的5%—10%),政府给予特殊的补贴,1993年到1994年政府从总理预备金中拿出2亿多元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所谓“乱收费”主要有这么几种情况:超过了政府与物价部门商定的限额;学校承受不了乱摊派转嫁到学生身上;还有一部分是因收录“择校生”引起的。最近国家教委成立了治理“乱收费”的领导小组,组长就是在座的副主任柳斌同志。
记者:政府对民办学校如何看待?
朱开轩:我们以政府办学为主,民办学校是政府办学的有益补充,这几年有较大的发展。截至1994年底,民办小学、初中、高中的数目大致为1000、600、300多所。一些地方民办学校办学标准高一些,收费比公办学校高一些可以理解,但要执行中国政府的办学方针。不提倡过高的收费,反对办“贵族学校”。政府对民办学校总的方针是: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
朱开轩还就教育经费、中外合作办学、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留学生政策、开展两岸教育交流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本报记者卢新宁董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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