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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快立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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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16
第2版(两会专页)
专栏:来信

  机构编制快立法 编辑同志:
精兵简政应该有法可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曾多次精简机构、裁减冗员,但我通过多次调查发现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
一、各级党政机构普遍超编:有一个县98万人口、1600名干部,县长由过去的一正两副到现在的一正七副。乡镇一级也是如此,镇长一正6副,书记7人,党政班子21人。县长、镇长一人一辆车,财政负担越来越重。
二、机构超编带来许多弊端,如办事效率不高,工作互相推诿。群众说:“大庙小庙太多,换汤不换药、庙小和尚多。”问题还是出在无法可依上。因此,精兵简政最主要的是要尽快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荆沙市江陵区资市镇副镇长龚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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