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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人大代表说消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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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16
第2版(两会专页)
专栏:

  3·15人大代表说消费
本报记者董建勤
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部分人大代表就维护消费者权益发表意见。
纺织工业总会副会长王曾敬代表说:“前一段我去视察各地执行‘三法一定’(《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的情况,觉得还有不少需要加强监督的地方。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立法、执法、监督检查都很重要。我认为关键是要有更多加强法制教育的办法,把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天津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建章代表说:“我们的口号是‘天天都是3·15’,每一天都要大张旗鼓地重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险服务’就是明证,你在我们商场买300元(含300元以上)的商品就给你一份家庭财产保险单,公司统一给保险公司一年交付70万元左右的保险费,并请他们在商店内现场办公。现在,我们已给23万名消费者办理了这种保险。消费者的回报也是丰厚的,1994年商厦利润居天津市之首、全国大型商场第7位。这叫‘信誉经商,真诚为本’。”
来自全国现代企业制度百家试点之一——甘肃省兰州市民百大楼的营业员杨小琴代表设身处地为消费者考虑:“在岗位上,我总觉得消费者手中的钱来得不容易,总试着换位想想,如果我来购物,希望是什么,这样就能尽力保证优质服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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