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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工时怎么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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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21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法律知识ABC

  延长工时怎么办
本报记者王比学
当前,用人单位随意延长工作时间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少单位尤其是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时间每天超过14小时,且这些单位的劳动者长期没有休息日,一些劳动者对休息日似乎已经淡忘,有的单位甚至还不支付工资报酬,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读者来信反映这方面的问题较突出,为此,记者近日就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问题采访了劳动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陈刚。
记者: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以及该履行什么程序?
陈:我国《劳动法》对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二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第一种情况的限制。
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需履行的程序,上述第一种情况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这是法律规定的程序;上述第二种情况法律未规定类似的程序,延长工作时间不需要协商。
记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如何支付?
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平日延长工作时间的,要支付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要支付劳动者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要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记者:用人单位违反上述有关规定,应如何处理?
陈: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中,应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不得违法随意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劳动行政部门将严格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工时制度的情况,劳动者如受到此类违法行为的侵害,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定随意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将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的,将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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