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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通报严处部分金融机构违反“约法三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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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21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通报
严处部分金融机构违反“约法三章”
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最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对10家金融机构违反“约法三章”处理情况的通报。
中国人民银行的通报指出,近一年多来,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金融工作的指示精神,从严监管金融机构,继续整顿金融秩序,坚决贯彻“约法三章”,金融秩序进一步好转,乱拆借、乱集资、乱提利率、乱批设金融机构的现象基本得到制止。经过一年多的整顿,全国金融系统广大职工遵纪守法观念明显增强,绝大多数金融机构遵守金融法规,为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做了大量工作,不仅巩固了金融宏观调控的成果,也为深化金融改革和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去年,货币发行和银行各项贷款控制在计划目标之内;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大幅度增加,居民储蓄存款增长达到历史最高水平;金融和外汇改革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这充分证明,金融战线这支队伍是好的,组织纪律性是比较强的。
通报说,1993年7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约法三章”(金融机构要立即停止并认真清理收回违章拆借资金,不得擅自和变相提高存贷款利率;停止向银行自己兴办的经济实体注入资金并实行彻底脱钩),并提出对1993年7月以后违反“约法三章”的,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对主要负责人要给予纪律处分。经过稽核检查,发现仍有极少数单位和个人违反“约法三章”的要求,我行我素,继续搞违规、违章经营。人民银行河南省融资中心办理违章拆借资金10300万元,其中该融资中心总经理签批3笔,金额7000万元。工商银行东莞市分行为逃避信贷规模控制,经该行一负责同志审批同意,违章拆出资金5705万元。工商银行广西区分行信托投资公司一副总经理办理两笔拆入资金,共计1680万元,用于投资参股。农业银行云南玉溪地区中心支行经该行行长主持办公会议决定,委托云南省信托投资公司发放贷款1600万元,其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187.6万元。中国银行四川省涪城支行以自办劳动服务公司的名义违章拆借资金共18笔、金额1817.16万元,全部在银行帐表外反映。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行长在未经该行集体研究的情况下,违规批准用流动资金向自筹基建项目发放固定资产贷款3笔、金额1.3亿元。交通银行南昌分行贷款500万元用于房地产投资。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公司以提高利率吸收存款。海南南华金融公司从深圳发展银行拆借4000万元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沈阳办事处拆入资金1000万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为严明法纪,教育少数违纪干部和金融系统广大职工,中国人民银行和有关单位决定:对人民银行河南省融资中心总经理、工商银行广西区分行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农业银行云南玉溪地区中心支行行长、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行长、交通银行南昌分行行长、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公司总经理以及海南南华金融公司总经理,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现在所担任的职务,另行安排工作。对工商银行东莞市分行一位负责同志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商上一级党的组织,免去其所担任的工商银行东莞市分行党组书记职务。对中国银行涪城支行行长、海南南华金融公司董事长(深圳发展银行副行长)、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沈阳办事处主任,给予撤销职务的处分,并吊销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沈阳办事处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通报最后要求,各级金融机构以及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从这些问题中吸取教训,坚决贯彻“约法三章”和各项金融法规,切实担负起国家赋予金融部门的重任,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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